第五條 為加強對科技創新工作領導,提高礦井科技管理水平促進安全生產,公司成立科技成果鑒定評審領導小組:
組 長:總經理
成 員:相關副總工程師及相關部門主任
下設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辦公室主任由生產技術部主任兼任。
第六條科技成果鑒定評審領導小組負責創新項目的評審工作。
第七條 為加強創新項目的組織協調工作,公司成立生產技術領導小組:
組 長:總工程師
副組長:相關副總工程師及相關部門主任
成 員:各相關部門副主任、主任工程師及基層區隊長
下設管理辦公室,辦公室設在生產技術部,辦公室主任由生產技術部主任兼任。
第八條 生產技術領導小組的職責
1.負責積極開展技術創新活動。
2.組織技術創新的立項論證、審批及組織實施協調工作。
3.負責項目實施監督檢查和驗收工作。
4.負責公司重要和重大創新項目申報公司級科技創新項目。
5.負責提交技術創新項目經費預算和考核獎勵報告。
6.負責申報創新項目的初審工作。
第九條 項目承擔單位的職責
1.負責創新項目的組織實施工作,確保項目進度計劃的完成。
2.負責創新項目實施過程中部分試驗及組織經費的落實工作。
3.負責創新項目成果的推廣應用,鞏固和提高攻關成果。
第十條 項目組成員的職責
1.項目負責人的職責:
1.1編寫項目建議書,編製項目進度計劃、技術方案、組織
1.3及時向生產技術領導小組提交項目總結報告。
1.4負責項目組成員的工作分工及考核工作。
1.5負責新工藝技術標準的製定,以便創新項目成果的推廣應用。
2.項目組參與技術人員的職責:
2.1負責項目進度計劃的落實。
2.3負責項目基礎數據的統計、整理和03manbetx 工作,向項目負責人提交03manbetx 報告。
2.4及時解決項目實施過程中出現的生產及技術問題,確保創新項目的正常進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