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為加強**縣**礦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公司”)“五小”成果的管理工作,激勵廣大員工積極參與小改小革活動,不斷提高工作效率,推進企業技術進步,製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所稱“五小”成果,是鼓勵廣大員工參與發明創造活動的統稱,包括“小發明、小革新、小改造、小設計、小建議”等內容。具體包括:
小發明:指圍繞企業安全生產、基本建設及節能減排等方麵,在特定範圍內首次發明創造的某種產品。
小革新:指對陳舊設備、落後工藝和操作方法等進行各種形式的革新,使工藝進步和某一方麵技術性能得到明顯提高的成果。
小改造:指對已有設備、用具等進行小型改造以提高工效或廢舊利用。
小設計:是指外形設計、構造設計、產品設計、工藝設計以及為達到某種特定功用的設計等,其成果具有完整性、可實施性。
小建議:指一般員工對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和管理提出的合理化建議,其完成人不包括決策層人員和主要管理人員。
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各部門及區隊。
下一篇:
“五小”成果管理辦法 組織與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