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條原則上“五小”成果一、二、三等獎評定按打分高低排序,80分以上(含80分)的獲一等獎;70分(含70分)以上,80分以下的獲二等獎;60分以上(含60分),70分以下的獲三等獎。各獲獎項目的完成人數,要求每個項目不得超過5人。
第十七條表彰分為項目獎勵、優秀組織獎兩種形式。
(一)項目獎勵:每次評審分別評出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獎勵5000元,二等獎3000元,三等獎2000元。
(二)優秀組織獎2000元。公司在創新成果表彰大會上,對創新成績顯著的單位給予獎勵。
優秀組織獎獲獎的主要條件:
1.活動開展廣泛深入,組織工作紮實有效;
2.按時按量完成上報工作,評選獲獎率高;
3.創造了一定的經濟效益,為企業發展和技術進步做出了明顯貢獻。
第十八條凡被單位評定為獎勵項目的“五小”成果,主要完成人員在職業技術鑒定、年度評優、技術職稱評聘時給予優先考慮。
第十九條 設立用於“五小”成果獎勵費用的科技專項獎勵基金,由財務資產部列入年度工資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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