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條采掘及礦務工程由生產技術部繪製施工圖,礦總工程師組織審批或會審,然後編製立項申請,經礦長審批後報計劃發展部招標。大的機電硐室或關係到采區接續等工程,由招標設計院出圖,各業務部門及分管領導進行會審,會審後出具會審紀要。工程施工圖未經會審不得開工,生產業務部門根據施工圖、會審紀要及計劃發展部下達的中標通知書或合同編製施工任務書或技術規範,經業務部門主任、計劃發展部、分管副總、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審批後下發。
第八條零星工程開工前必須核定工程量,然後編製立項申請,經礦長審批後報計劃發展部詢比價,生產業務部門根據計劃發展部工程詢比價結果及施工合同編製施工任務書或技術規範,經業務部門主任、計劃發展部、分管副總、分管副礦長、總工程師審批後下發。
第九條 各施工單位在接到施工任務書後,零星工程在3天內,招標工程及采掘工程在7天內,必須辦理各種開工手續,編製作業01manbetx 或安全技術措施並經公司各職能部門及礦領導審批合格,沒有開工手續、01manbetx 、措施的不得申請開工。
第十條零星工程、一般礦務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自驗具備開工條件後編製開工報告報生產業務部門,由生產業務部門組織通風組、安全監察部、調度室到現場驗收,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簽署開工報告。
第十一條大型工程、招標工程開工前,由施工單位自驗具備開工條件後,編製開工申請報告報生產業務部門,由生產業務部門組織通風組、安全監察部、調度室到現場驗收,驗收施工現場通風係統、運輸係統、供電係統是否形成,瓦斯監控係統、通訊係統、風水管路、安全設施是否安裝完畢,現場具備開工條件後,簽署開工報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