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依法承擔煤礦建設施工安全相應的管理責任,對煤礦建設施工單位的施工安全進行監督檢查。
2、建立健全安全組織管理機構和安全生產責任製及相關安全管理製度。
3、與參建施工單位簽訂安全技術協議,並監督協議履行,依據國家行業規定監督檢查施工單位施工安全技術措施和專項施工方案的落實。
4、負責協調落實項目施工現場安全文明施工責任,監督檢查施工單位安全文明施工。
5、對施工現場安全、工程質量進行監督檢查,確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達標及項目安全基礎設施、設備的安全性能可靠。對存在問題應彙同工程監理單位依法落實整改,並依據我礦的有關規定提出處罰意見。重大問題,應彙報請示有關部門,分管基建副總經理,安全副總經理、直到總經理、董事長進行解決。
6、參加公司安監局組織的基建工程項目安全檢查,並就存在的問題監督施工單位落實整改。
7、嚴格落實基本建設工程項目施工開工程序,協調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工作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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