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一三條:記錄的發放、收集辦法:
1.設備記錄的發放由機電動力部統一管理,各工種設備的運行日誌等記錄由各基層單位和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員在機電動力部領取。
2.各工種設備記錄發放種類以“質量標準化”中的要求為準。
3.設備記錄收集工作由各基層單位和施工單位設備管理員負責按月收集彙總整理後由本單位存檔。對於大型固定設備、綜采設備及重要生產環節的關鍵設備的運行、檢修記錄由各單位設備管理員彙總後於本月28日前交機電動力部存檔。
第一一四條:各操作工、檢修工記錄一律用鋼筆或圓珠筆填寫,要求字跡清楚、書寫工整,必須認真按記錄中規定的內容填寫,嚴禁在記錄上亂寫亂畫。
第一一五條:設備運行過程中,各工種操作工要嚴格執行設備巡回檢查製,認真觀察、檢查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設備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本隊領導及調度、機電部門彙報,並作好設備記錄,記載設備故障原因尤其是設備缺陷。以便於檢修時處理。
第一一六條:單位負責人或帶班隊長每天至少要對各班設備運行情況檢查一次,對各操作工種記錄中所反饋的信息應及時組織處理。
第一一七條:機電動力部除每月檢查記錄外,還要不定期的進行抽查工種記錄所反饋信息的處理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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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纜管理(駱駝山煤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