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六一條:所有固定設備、移動設備都必須執行巡回檢查保養製度,設備巡回檢查主要由設備操作司機負責,大型固定設備、主要運輸絞車、皮帶機、溜子、各種機車以及翻車機、噴漿機、扒裝機等,其跟班維護員至少每班巡回檢查一次。
第二六二條:設備巡回檢查的內容和次數必須由分管的技術員繪製巡回檢查圖表。機房、硐室、車間的設備巡回檢查表必須張掛起來,沒有條件張掛的場所要將巡回檢查圖表保存在巡回檢查記錄薄內。
第二六二條:設備操作司機必須嚴格按照設備巡回檢查圖表中規定的時間、內容和要求進行。不得缺損、不得漏檢、不得馬虎了事。
第二六三條:設備操作司機及專職設備維護工應分別設置設備巡回檢查記錄薄,設備巡回檢查發現的問題應及時彙報和處理外,還應詳細的記入記錄薄內,以便備查。
第二六四條:司機或維護員在巡查中發現的異常現象或故障點要及時處理並彙報調度室,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第二六五條:設備巡回檢查製度的執行情況,各工區機電副區長或負責人每旬至少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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