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粉塵測定工作,必須按照《礦山安全條例》、《煤礦安全01manbetx 》、GB5748--85《作業場所空氣中粉塵測定方法》、MT79—84《粉塵濃度和分散製測定方法》等各項國家規定進行工作。
2、通風隊必須以科學嚴謹的態度,準確無誤的工作方法完成各項測定、登記、報告工作。
3、測塵人員不得少於2人,必須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兩年以上井下作業經驗,必須接受專門的測塵技術培訓,經考試合格才能獨立從事測塵工作。
4、測塵員應按計劃定期進行井上下、作業場所粉塵測定工作,按照各項有關規定進行準確無誤的操作填寫表格、統計、計算和上報;測塵員有權監督井上、下防塵措施執行情況,發現有違章作業者,應及時製止其工作,令其改正,如條件不可能時,上報有關部門研究處理。
5、測塵員每半月向通風隊提供一份測塵結果,通風隊每半月向煤礦各級領導提供一份測塵結果報告,每月向煤礦測塵管理機構提供一份測塵結果。
6、煤礦井上粉塵測定時間:
(1)對井上下每個測塵點的粉塵濃度,每月測兩次;
(2)每個工作麵,每季度應進行一次全麵粉塵測定;
(3)粉塵分散度每季度測定一次。
(4)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煤層、岩層采掘工作麵有變動時應及時進行遊離SiO2測定。
(5)煤礦粉塵濃度測定結果,按季度綜合上報有關部門。
7、粉塵測定儀表分為:常規粉塵采樣器,連續粉塵采樣器和快速直讀粉塵測定儀,它們應分別符合《粉塵采樣器通用技術條件》(MT—162)和《直讀粉塵濃度測量儀表通用技術條件》(MT— 163)規定。
8、測定員應愛護所有的儀器、儀表,對采集的塵樣應及時03manbetx 化驗,填寫報表;測塵儀應每兩年進行一次校驗。粉塵檢測儀的校驗應由國家計量局指定單位進行鑒定,鑒定合格後發給鑒定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