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黨組織發展黨員工作要貫徹“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的指導方針,有領導、有計劃地進行,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切實保證新黨員質量。
2、申請人經黨小組(共青團員經團組織)推薦,支委會研究同意,可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入黨積極分子經過一年以上的培養教育,可被列入重點培養對象並及時安排參加黨的基本知識培訓班。未經統一培訓或培訓課時不足、培訓考試不合格不予發展。要加強對入黨積極分子的考察、教育和管理。其主要內容是:入黨動機、思想覺悟、政治品質和工作表現等。要注重教育入黨積極分子提高對黨的認識,樹立共產主義信念,理解黨的基本理論和黨的基本路線,嚴格要求自己,努力在三個文明建設中起帶頭作用。培養人要經常與其交流思想,肯定成績,指出缺點與不足及努力方向 ,考察工作要廣泛聽取黨內外意見。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檔案,包括入黨申請書、思想彙報、考察材料等。要建立入黨積極分子定期(每季度不少於一次)向黨組織作思想彙報的製度,密切黨組織與入黨積極分子的聯係。
3、實行共青團組織向黨組織推薦優秀團員入黨的製度。凡28周歲以下青年入黨,一般應從團員中發展,應經過團組織推薦。具體步驟是:召開團小組會和團員大會,團支部介紹申請入黨的團員的情況;團員進行民主評議,提出推薦對象;團支部委員會討論確定“推優”名單,填寫“推優”登記表,報團委審定,然後向其所在黨支部推薦。“推優”工作在黨組織領導下進行。條件成熟的可確定為發展對象,需進一步培養的可作為入黨積極分子進行培養教育。黨支部對列入發展計劃的團員,要及時提醒團組織討論推薦。如多數團員持反對意見的,暫不列入發展計劃。“推優”工作一般每年進行一次,時間安排在黨組織研究製定發展黨員計劃之前。推薦對象在本年度未被吸收入黨,團組織認為符合條件的,下一年可繼續推薦,但不得超過兩年。
4、確定發展對象時,應廣泛征求黨內外群眾的意見,遵循自下而上的原則,黨小組醞釀提名,經黨支部委員會集體研究後上報所屬黨委。
5、各黨支部每年11月底前,要研究上報下年度的發展計劃。沒有列發展計劃的,不得發展,中途也不得補定發展計劃。凡是列入下年度發展計劃對象,必須是當年度已列入重點考察、並完整填寫考察登記表一年以上、培養成熟的入黨積極分子,沒有達到這一要求的不能列入下年度發展計劃。擬定發展計劃時,要正確處理質量與數量的關係,堅持質量第一。發展計劃要根據所在部門(單位)現有黨員數、非黨員數以及入黨積極分子隊伍狀況全麵進行衡量,不單純追求數量。沒有培養成熟的不能發展,真正做到成熟一個發展一個。要注意優化發展對象的年齡、文化結構,重點從生產一線吸收35歲以下的優秀分子入黨。
6、認真指導發展對象填寫《入黨誌願書》。入黨介紹人要向被介紹人解釋黨的綱領、章程,說明黨員條件、義務和權利,要求其填寫實事求是,符合規範,字跡端正、工整、清楚,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並認真填寫介紹人的意見,向支部大會負責地介紹被介紹人的情況。
7、積極做好討論接收預備黨員準備工作。討論前要召開群眾座談會,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並將原始記錄與《入黨誌願書》一並上報;要召開黨小組會,進行醞釀討論;支部委員會要嚴格審查《入黨誌願書》和有關材料,經支委會集體討論認為其符合條件和手續完備,方可擬出支部決議,提交支部大會討論。支部大會討論前,應將支委會意見和發展新黨員“公示”等準備情況上報所屬黨委審查同意。
8、支部大會討論發展黨員要按照以下程序進行:
(1)會議主持人(書記或副書記)宣布會議議題,報告應到、實到人數,提出具體要求。
(2)申請入黨人彙報對黨的認識、入黨動機、本人履曆、現實表現以及需要向黨組織說明的問題。
(3)入黨介紹人介紹申請入黨人培養考察情況和對其入黨的意見。
(4)支部委員會報告審議情況及意見。
(5)與會黨員發表意見,進行討論。
(6)申請入黨人對支部大會討論的情況表明自己的態度。
(7)有表決權的黨員采取舉手或無記名投票方式進行表決,並宣布表決結果。讚成人數必須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半數以上,才能通過接收申請入黨人為預備黨員的決議。
(8)支部書記作總結講話。
9、討論發展黨員應注意的問題
(1)如果實到具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人數未超過應到會有表決權的正式黨員的半數以上,以及申請人因故不能到會或兩名入黨介紹人均不能參加會議時,大會應改期召開。
(2)支部大會討論兩人以上入黨時,必須逐個討論和解決。
(3)因故不能到會的黨員正式向支部提出書麵意見的,應統計在票數內。
(4)要按照要求做好會議記錄,認真填寫支部大會決議。
10、加強對預備黨員的教育管理工作。
(1)預備黨員預備期的教育、考察工作,每季度進行一次,延長的教育 、考察工作,每兩個月進行一次。教育、考察工作一般由入黨介紹人負責,並及時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轉正時隨同《入黨誌願書》一同報黨委審批。預備期滿,預備黨員應提交書麵轉正報告,黨支部要按規定進行“公示”並及時研究,以決定按期轉正或延長預備期(不超過一年)、或取消預備黨員資格,經支部大會討論通過,報所屬黨委審批。
(2)考察期間,預備黨員應編入所在單位的黨支部過組織生活,按照規定按時交納黨費。除沒有表決權、選舉權和被選舉權外,在行使黨員的其他權利和義務方麵,與正式黨員一樣。
(3)轉正後的黨員材料,一律報公司黨委。
附:黨員發展工作流程
1、本人遞交書麵入黨申請書。
2、經黨小組推薦(28周歲以下需團組織推薦)。
3、支委會研究同意列為入黨積極分子,並發放《入黨積極分子考察登記表》,每季度考察一次。
4、及時安排被列入重點培養的對象參加黨的基本知識短期集中培訓(一般為5---7天)。
5、在廣泛聽取黨小組、培養聯係人和黨內外群眾意見的基礎上,支委會討論研究確定發展對象,並於每年底向公司黨委報批,列入下年度發展計劃。
6、支部進行政審。
7、支委會討論同意發展。
8、支部向所屬黨委申報預審,備齊七種材料。
9、上級黨委進行預審,研究同意發展工作。
10、黨支部按規定進行發展黨員公示(黨委提供公示樣式),並將公示結果書麵報所屬黨委同意。
11、支委會確定2名正式黨員作入黨介紹人(一般由培養聯係人擔任)。
12、本人填寫《入黨誌願書》。
13、黨支部書記或組織委員同發展對象談話,進一步了解情況。
14、支委會聽取入黨介紹人關於發展對象的彙報,對發展對象填寫的《入黨誌願書》進行審查。
15、支委會討論,確認發展對象具備入黨條件,手續完備。
16、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作出決議。
17、支部將有關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
18、上級黨委組織委員對《入黨誌願書》和有關材料進行審查,廣泛聽取黨內外群眾意見,並同本人談話,作進一步考察。
19、上級黨委集體審批,批準為預備黨員。
20、黨委負責人同本人談話。
21、通知支部和本人、張榜公布,發放《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
22、預備黨員進行入黨宣誓。
23、預備黨員進行預備期考察,每季度考察一次,並填寫《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
24、一年考察期滿後,本人提交書麵轉正申請。
25、支委會按規定進行“公示”,並討論研究轉正有關事宜(含審看個人提交的轉正申請報告、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群眾座談會和黨小組會意見等)。
26、召開支部黨員大會討論,作出決議。
27、支部將有關材料報上級黨委審批。
28、上級黨委組織委員審查有關材料並廣泛聽取意見。
29、黨委集體審批,批準為正式黨員。
30、黨委負責人同本人談話同時做好有關材料存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