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發展黨員培養對象考核表》(以下簡稱考核表)必須由支部指定的培養聯係人填寫,並作為入黨積極分子是否具備入黨條件之一。
2、《考核表》要每月填寫一次,填寫的內容要實事求是,評語要恰如其分,字跡要清晰,一定要寫明被考查人的優缺點,不得在發展前一次性突擊填寫。
3、支部意見一欄每季度填寫一次,應在支委會討論的基礎上,較為詳細地填寫,並由支部書記簽名。
4、填寫注意四個時間段
(1)入黨申請人是否作為積極分子培養教育時,黨支部、黨小組應在相應欄填寫是否同意的意見。
(2)入黨申請人被支部確定為入黨積極分子時,黨支部指定專人開始填寫《考核表》,由培養聯係人每月考察並填寫一次,考核表填寫時間為一年以上。
(3)入黨積極分子被支部確定為當年黨員發展對象時,黨小組、黨支部、所屬黨委應分別在相應欄填寫是否同意的意見。其中28周歲以下須由單位團組織填寫推薦意見。此期間,培養聯係人繼續考察積極分子,同時,每月填寫《考核表》一次,時間為一年以上。積極分子確定為黨員發展對象到討論發展,其填表時間不少於一年。
(4)入黨積極分子被吸收為預備黨員時,停止填寫《考核表》,轉入《預備黨員考察登記表》的填寫。
5、入黨積極分子調動時,應將《考核表》隨同本人寫的入黨申請書、自傳等材料一同轉至調入單位黨組織。
6、《考核表》一律用鋼筆或毛筆填寫,在考察期內由培養聯係人保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