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進一步加強我礦安全技術培訓工作,使培訓工作走向正常化、製度化,全麵提高員工素質,促進安全生產,規範員工培訓管理,特製定本辦法:
1、人力資源部門負責製定員工培訓計劃;組織本礦員工參加培訓,並根據培訓情況考核和使用;負責組織實施本礦自培計劃;負責建立員工培訓台帳,員工培訓檔案;報送相關培訓報表和資料;配合組織外來實習人員的培訓管理。
2、堅持“先培訓後鑒定、先培訓後上崗,先培訓後使用的原則,把培訓與使用有機結合起來,堅持“選拔、培訓、考核、使用一體化”。
3、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對從業人員進行上崗前的職業健康培訓和在崗期間的定期職業健康培訓,普及職業健康知識,配合有關單位督促從業人員遵守職業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規、規章、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01manbetx 01manbetx 。各基層單位日常要進行職業健康知識的宣傳和學習,按時製定培訓計劃,上報礦人力資源部。
4、必須培訓的人員:(1)新招收、新分配的員工;
(2)從事特殊工種作業的人員;
(3)對技術更新涉及的有關人員及調換工種的人員;
(4)根據需要礦領導安排培訓的人員;
(5)《煤礦安全01manbetx 》中規定需培訓的有關工種的人員。
5、凡舉辦的培訓班,有關的區隊(車間)必須按通知規定的時間,將所培訓的名單報礦人力資源部。如不按要求及時報送的,罰單位100元;開班培訓期間,培訓部門將嚴格按照報送的名單進行考勤,無故不參加培訓的,每次罰個人10元,遲到、早退的每次罰個人5元;缺勤2天者取消培訓資格;該單位送培人員,每次上課缺席超過20%,罰單位100元,考試不及格的員工要進行補考,並交補考費50元,合格後方可上崗,送外培訓不合格者,培訓費用自理;無故不參加外培的單位,有一人次罰單位正職200元。
6、參加培訓班的學員,滿出勤發給全勤獎100元;每期培訓班評出優秀學員3名,以考試成績占80%,出勤率占20%來評定優秀學員,優秀學員每人獎勵300元。每期評出出勤率和人均考試成績最高的單位一個,獎單位正職400元。出勤率和人均分成績最低的單位一個,罰單位正職400元。
7、人力資源部負責建立詳細的員工培訓檔案,每月初將上月培訓台帳及時準確地報公司人力資源部。
8、特殊工種人員經培訓合格後,必須持證上崗,不經培訓上崗操作的罰款50元,已培訓合格,但無證上崗的罰款30元。
9、工種調換時,接收單位安排上崗前必須先培訓,合格後才可安排上崗作業。
10、每期培訓,必須進行考試和考核,考試要有成績,考核要經主要授課人員簽署意見,培訓結果由人力資源部、培訓部門存檔備案,並通知培訓人員所在單位。
11、礦舉辦的培訓班,送培的區隊、部室必須由一名管理人員帶隊,否則罰單位正職領導50元。
12、培訓費用在培訓教育經費中支出,操作證工本費由辦證人員個人支付,不支付工本費者,不發給操作證,無證不得上崗、缺勤按曠工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