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提高企業科學化管理水平,有效的保護職工的人身安全。按照集團公司、礦領導的要求,我礦完成了“無線通訊係統”的安裝,該係統具有移動通訊、短信息等功能。
小靈通由使用者自己妥善管理,保證小靈通的正常使用,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1、小靈通發放範圍:礦領導、科隊長、科隊副職、主管技術員、班組長、瓦檢員、安檢員及其他必須使用小靈通的單位和個人。
2、上班時間禁止利用小靈通進行私人聊天、打遊戲等非業務活動。
3、小靈通配發後,嚴禁摔、碰、丟失,嚴禁相互交換、轉借他人使用,如需變動應現通知監控中心按照規定辦理。
4、前期運行階段,各單位要加強與監控中心的聯係,以便及時反映和處理運行中存在的各種問題,共同維護好無線通訊係統的運行,促進安全生產,同時對本單位的員工加強宣傳教育工作。
5、員工在使用小靈通過程中人為損壞或丟失的,一經核實按如下罰款處理:損壞:處罰責任人600元;丟失:處罰責任人1000元。
6、凡佩戴小靈通的人員,在礦期間,小靈通必須隨身攜帶,若打電話時,沒人接電話者,發現一次罰款100元。
7、凡佩戴小靈通的人員,下井期間,小靈通必須隨身攜帶,發現一次未攜帶者,罰款100元。
8、凡佩戴小靈通的人員,在礦期間,不得以任何理由關機(包括未能及時充電),發現一次關機者,罰款100元。
9、員工離職需到監測中心辦理退還手續,注意應將小靈通充電器等配件設備一並退還。各部門不得以部門使用為名截留小靈通自行調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