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井上下的變配電設備執行掛牌管理,每台設備必須有明顯的標誌,整定正確,保護靈敏、可靠,零部件齊全,缺少一項對設備責任人罰款200元、機電技術員罰款100元。
第二條、變配電設備的絕緣油,每年必須進行一次耐壓試驗,不符合標準立即更換,油量要按規定加足,若未按規定辦罰機電技術員及分管隊長各100元。
第三條、每年春季,要邀請供電公司專業人員對變配電設備進行預防性試驗,經設備組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罰責任人100元。
第四條、所有變配電設備的保護裝置、儀表及相關絕緣用具必須按周期進行校驗並做好試驗記錄,粘貼校驗合格證,凡有一處未校驗或未貼合格證罰包機人200元、機電技術員300元。
第五條、所有的變配電設備必須定期進行預防性檢查、檢修,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做到供用電的安全性與可靠性。如因檢修不到位出現故障的每影響生產30分鍾罰包機人300元、機電技術員200元、隊長100元。
第六條、所有變配電所(站、點)接地裝置完好,接地電阻值要定期測試並符合有關規定,記錄準確,對其漏電保護應定期進行試驗並做好記錄,否則每發現一處(次)對機電技術員罰款200元。屬於製度要求的各種記錄無故漏填、假填者每發現一項(次)罰設備責任人100元。
第七條、井上下變配電所(站、點)等場所應保持幹淨整潔,場所周圍無雜草,場所及設備無積塵、無煤泥、無油漬、無積水、無雜亂物品堆積,照明設施完好, 配電設施應上鎖,相關記錄、報表應及時、準確填寫,應按相關要求儲備足夠的消防器材,否則給予相關責任人罰款200元,相關負責人罰款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