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各機道、硐室、車間必須做到文明生產、文明施工、整齊、清潔、安全。機房、硐室不得有雜物,需張掛的各種圖表、製度齊全,字跡規範統一,按標準化標準進行管理,少一項或一項不標準罰技術員100元、隊長100元。
第二、各車間、機房的運行日誌及其它記錄,應認真填寫不得塗改、亂畫,更不準撕毀,如有以上情況之一者罰款100元。
第三條、在車間、硐室,暫時不用的配件、材料應上架和裝箱保管,並有明顯的標誌牌。風水管、皮帶架、過渡管、托輥上架保管,各種緊固件、連接件、小電器應裝箱保管,不按規定辦的有一項罰款100元。將配件、緊固件亂扔,有一件罰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