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電纜的敷設
(1)電纜水平敷設時必須與巷道走向一致,垂直方向敷設時必須與地麵成90º角,即橫平豎直。
(2)電纜改變敷設方向時,要求成90º轉彎,轉彎處應有適宜的圓弧,橡套電纜要求:彎曲半徑≥10倍電纜外徑。
(3)電纜懸掛點的間距在水平巷道或傾斜巷道內不大於2m,在立井井筒內不得超過6m。
(4)主要運輸巷不低於1.6m。
(5)掘進與回采巷道平巷懸掛不低於1.6m,放頂硐室及機電硐室處不低於1.8m。
(6)懸掛應有適當的弛度,一般以電纜拉直後自然垂下為宜。
(7)盤圈或盤“8”字形的電纜不得帶電,但給采掘機組供電的電纜不受此限。
(8)高低壓電纜敷設在巷道同一側時:高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應大於100mm ;高壓電纜之間、低壓電纜之間的距離不得小於50mm。
(9)穿牆電纜穿管敷設,管兩端必須用黃泥封堵。
2.電纜鉤吊掛要求:
(1)嚴禁用小電纜鉤掛大電纜。
(2)巷道一側掛有2根以上電纜時,不得交叉,且弛度一致,不得錯鉤吊掛。
(3)電纜鉤一鉤隻準掛一根電纜。
(4)電纜接線盒等電纜連接裝置應單獨固定牢固,不得讓電纜受力。
(6)通訊和信號電纜應與電力電纜分掛在井巷的兩側,如果受條件所限:在井筒內,應敷設在距電力電纜0.3m以外的地方;在巷道內,應敷設在電力電纜上方0.1m以上的地方。
(7)電纜不得掛在風管或水管上。
(8)電纜不得遭受淋水。(經過有淋水地點,必須有防護措施)
(9)電纜上嚴禁懸掛任何物件。
(10)電纜與壓風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側敷設時,必須敷設在管子上方,並保持0.3米以上距離。
3.設備與電纜連接的檢查
(1)接線嘴連接緊固,密封良好。
(2)接線後以電纜不竄動為合格,線嘴壓緊應有餘量,線嘴和密封圈間應加金屬墊圈,壓疊式線嘴壓緊電纜不超過電纜直徑的10%。
(3)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差應小於1mm,密封圈寬度應大於外徑的0.7倍,但必須大於10mm,厚度應大於電纜外徑的0.7倍,但必須大於4mm。密封圈無破損、不得割開使用,電纜和密封圈之間不得包紮其它物體。
(5)電纜護套穿入進線嘴長度一般為5~15mm,如電纜粗穿不進去時,可將穿入部分挫銷,但護套與密封圈部分不得挫削。
(6)隔爆型磁力啟動器小喇叭嘴不允許引出動力線。
(7)低壓隔爆開關空閑的接線嘴應用及厚度不小於2mm的鋼板封堵壓緊。螺旋線嘴用手擰緊為合格,壓疊式線嘴用手搖不動為合格。 鋼墊板應置於密封圈的外麵。高壓隔爆開關空間的接線嘴用與線嘴法蘭厚度和直徑相符的鋼墊板封堵壓緊。
(8)絕緣座完整無裂紋。
(9)接線螺栓和螺母的螺紋無損傷,無放電痕跡,接線零件齊全,有卡爪、彈簧墊、背帽等。
(10)接線整齊,無毛刺,卡爪不壓絕緣膠皮或其它絕緣物,也不得壓或接觸屏蔽層。
(11)接線盒內導線的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應符合GB3836之規定。
(12)隔爆開關的電源、負荷引入裝置,不得顛倒使用。
(13)固定電氣設備引入(出)線的終端線頭,應用線鼻子或過渡接頭連接。
(14)導線連接牢固可靠,接頭溫度不得超過導線溫度。
(15)電氣設備應上設備架,設備架離地約0.3米。
(16)正確連接電氣設備接地線和接地極,接地極與電氣設備的距離大於5m。
(17)每組電氣設備兩台設備間距約0.5米(兩台設備喇叭嘴間距),中間連接電纜應適度(以兩喇叭直線距離下垂180±30mm左右為準)。
(18)緊固件應齊全、完整、可靠。同一部分的螺母、螺栓規格應要求一致。螺杆裸露部分一般為1-3扣。凡用螺栓連接緊的部件,其間夾有彈性物者(如密封圈和橡套電纜)不允許加彈簧墊圈。
(19)喇叭嘴壓緊要有餘量,餘量不小於1毫米,否則為失爆。線嘴應平行壓緊,兩壓緊螺絲入口之差應不大於5毫米,否則為不完好。
(20)隔爆接合麵緊固螺栓應加裝彈簧墊,用彈簧墊圈時其規格應與螺栓保持一致,緊固程度應以將其壓平為合格。
(21)密封圈的分層側在接線時,應向裏;密封圈內徑與電纜外徑的配合為±1毫米;密封圈刀削後應整齊圓滑,不得出現鋸齒狀。
(22)接線應整齊(不扭彎)、緊固、導電良好、無毛刺。卡爪(或平墊圈)彈簧墊(雙帽齊全)使用線鼻子時可不用平墊圈,接線後,卡爪(或平墊圈)不壓絕緣膠皮或其他絕緣物,裸露芯線露距卡爪(或平墊圈)不大於10mm。
(23)接線腔地線長度應適宜,以鬆開線嘴卡蘭拉動電纜後,三相火線拉緊或鬆脫,地線不掉為宜。接地螺栓、螺母、墊圈不允許塗絕緣物。
(24)接線柱螺絲、彈墊齊全和卡抓齊全,壓線緊固。
(25)接線腔內清潔無雜物,電源板蓋好。
(26)防爆麵清潔無雜物,無鏽跡,光滑無傷痕,必須塗凡士林。
(28)當線嘴已全部壓緊仍不能將密封圈壓緊時,隻能用一個厚度適當,不開口的金屬圈來調整,不得填充其他雜物(包括再加密封圈等)。
4.電纜與電纜連接的檢查
(1)不同型號電纜之間不得直接連接(如:紙絕緣電纜同橡套電纜或塑料電纜之間),必須經過符合要求的接線盒、連接器或母線盒進行連接.
(2)相同型號電纜之間,除按不同型號電纜之間的連接方法進行連接外,還可直接連接,但必須遵守下列規定:紙絕緣電纜必須使用符合要求的電纜接線盒連接,高壓紙絕緣電纜接線盒必須灌注絕緣充填物;橡套電纜的連接(包括絕緣、護套已損壞的橡套電纜的修補),必須用硫化熱補或同熱補有同等效能的冷補或應急冷包;塑料電纜連接,其連接處的機械強度以及電氣、防潮密封、老化等性能,應符合該型礦用電纜的技術標準的要求;電纜芯線的連接應采用壓接或銀銅焊接,嚴禁綁紮。連接後的接頭電阻不應大於同長度線線芯電阻的1.1倍,其抗拉強度不應小於原線芯的80%。2根電纜的鎧裝、鉛包、屏蔽層和接地芯線都應有良好的電連接;不同截麵的橡套電纜不準直接連接(照明線上的分支接頭除外)。
(3)屏蔽電纜之間連接時,必須剝除主線芯的屏蔽層,其剝除長度為d級絕緣材料的最小爬電距離的1.5~2倍。
(4)電纜接頭:橡套電纜的連接必須用硫化熱補或同等效能的冷補者;通訊、照明、信號、控製以及高低壓橡套電纜的連接必須采用接線盒的接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