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節 一般規定1.施工坡度大於15°的斜巷時,必須製定防止設備、軌道、管路等下滑的專項措施。
2.斜巷與上部巷道貫通前,必須提前探明或疏放上部積水。
3.原則上不得自下而上施工坡度大於22°的煤巷,否則必須將溜矸(煤)道與人行道分開,人行道應當設扶手、梯子和信號裝置。
4.掘進工作麵過構造、揭煤、過老巷、貫通等特殊施工,必須由分管副礦長提前組織召開專題會議進行風險辨識評估,生產科形成辨識報告,區隊報批專項安全技術措施。
5、特殊施工前一班及隨後每兩天該區隊技術副隊長必須在現場跟班,並關注每天施工情況;特殊施工期間,生產科室至少安排一名副科級以上人員在現場跟班寫實、指導;由分管副礦長定期召開協調會,及時解決施工現場存在的問題。
6.煤巷優先考慮采用錨網索支護,生產科按規定進行頂板離層監測、變形觀測並根據觀測成果及時03manbetx 、采取加強支護措施;過構造、老巷等特殊施工,確需架棚加強支護段,應考慮采取架棚+錨索聯合支護。
7.試驗涉及安全生產的新技術、新工藝必須經過論證並製定安全措施;新設備、新材料必須經過安全性能檢驗,取得產品工業試驗安全標誌。 第二節 掘進工作麵超前支護剛性規定1.施工要求
(1)掘進工作麵施工前,必須使用鋼釺或管縫錨杆等材料進行超前控頂,否則嚴禁向前掘進。頂板破碎或過斷層期間,必須逐棚掘進,嚴禁一次上兩根梁。
(2)必須按照作業01manbetx 要求在距離迎頭30m範圍內備有足夠的防冒頂材料,同時要備有不少於20根2400mm長鋼釺。防冒頂材料掛牌管理,嚴禁挪作他用。
2.施工標準
(1)管釺打設標準:一次架1棚掘進時,使用1500mm長的的鋼釺或管縫錨杆進行超前護頂,一次架2棚掘進時,使用2000mm長的的鋼釺或管縫錨杆進行超前護頂,鋼釺打設間距200mm,誤差±50mm,管釺打設方向與巷道施工方位平行,外漏長度不超過100mm。
(2)鋼釺滯後迎頭第4棚進行回收,重複使用,鋼釺尾端必須進行防滑落固定。 第三節 工作麵煤層注水剛性規定1.施工要求
(1)必須使用靜壓水或清水泵進行煤層注水。
(2)現場必須配備完好的風煤鑽、鑽杆、鑽頭、接骨以及不少於5根封孔器、滿足注水使用數量要求的高壓軟管等,用於煤層注水工作。
(3)必須在工作麵前方頂板煤體中進行煤層注水,煤牆易片幫時應根據實際情況同時對煤牆進行超前注水,以提高煤體的粘結性。
2.施工標準
(1)掘進期間共布置3個注水孔,中線及中線左右1.2m位置各一個,注水孔距離巷道頂板不超過0.5m,垂直角度不小於15°,深度不小於4m。
(2)工作麵迎麵牆防護後,及時施工注水孔進行煤層注水,必須對工作麵煤體進行超前、交替、循環注水。在不影響掘進施工的情況下,嚴禁拆除注水管和關閉注水閥門。
(3)當注水孔剩餘孔深小於1.5m時,應及時重新打設注水孔進行注水。注水期間,發現煤壁有水流出時,暫停對該孔注水,檢查封孔效果和注水泵運行情況,確認無異常後,間隔30~60min後對該孔進行二次注水。如此反複,確保工作麵前方及頂板煤體得到充分濕潤。 第四節 臨時支護剛性規定(一)頂板臨時支護
1.架棚支護采用金屬前探梁掛梁護頂時,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前探梁使用長度不小於3.6m的Π型梁,數量不少於三根;
(2)前探梁間距必須在作業規定中明確規定,現場嚴格執行。
(3)前探梁固定點每根不少於2處,每兩個固定點之間至少應間隔一棚,前探梁兩端要超出固定點不少於l00mm的長度,傾斜巷道必須采取防竄措施。
2.錨杆支護巷道采用鋼管前探梁臨時支護,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鋼管采用無縫鋼管,直徑不低於2吋,壁厚不小於4mm;
(2)前探梁使用數量必須在作業01manbetx 中明確規定。
(3)傾斜巷道必須采取防竄措施,使用金屬鏈條傳入前探梁防滑孔內進行防滑。
3.巷道開口、變坡等不具備使用前探梁臨時支護時,采用帶帽點柱護頂,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點柱采用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柱采取防倒措施;(2)單體柱必須穿鞋或打在實底上,初撐力必須在措施中明確規定;(3)柱帽規格不小於500×200×50mm;帶帽點柱間排距不大於1.5m,帽沿距端麵不大於300mm。
4.頂板鬆散破碎時,為防止冒頂,開挖梁道掘進前,必須打超前骨架控頂,超前骨架材質及長度、骨架間距應結合實際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且骨架間距不得大於0.2m。可輔助采取超前預注漿措施控頂。
(二)迎麵牆臨時支護
1.掘進工作麵牆防護按照《龍門煤礦頂板管理製度》第二十九條第(九)款執行。
2.岩巷迎麵牆防護網采用柔性網(網格不大於50mm)或鋼網。煤巷迎麵牆防護網采用柔性網。防護網必須配合固定楔使用。固定楔長度不小於500mm,間距不超過2m。
3.迎麵牆防護網最下端距離底板或浮矸(煤)不大於0.5m,幫部防護網最下端距離底板或浮矸(煤)不大於0.8m,防護網上部邊緣距巷道頂距離不大於200mm、防護網側麵邊緣距巷幫距離不大於200mm(煤巷500mm),防護空白區域的矸(煤)活石(煤)必須用釺子找淨。
4.人員進入迎頭打眼、裝藥、開幫、挖柱窩等作業時,必須在永久支護和迎麵牆防護網掩護下進行。 第五節錨杆(索)支護剛性規定1.支護設計必須符合《錨杆支護技術規範》的有關規定,且錨杆長度、間排距符合設計值,施工車場、機頭硐室等大斷麵錨杆支護巷道等,必須編製專項支護設計。
2.嚴格落實班組班檢、區隊日檢、礦井抽檢等質量管理製度,新安裝的錨杆、錨索必須根根檢測,錨杆、錨索的錨固力、錨固長度、錨固深度等參數必須符合設計。錨杆、錨索必須現場編號、建立施工台賬,保存期限不小於巷道服務年限。
3.施工區隊必須按規定進行礦壓觀測,觀測點進行編號掛牌管理,建立觀測台賬。生產科及時收集、03manbetx 、處理和反饋礦壓觀測信息;根據圍岩條件變化及礦壓觀測結果,及時修改完善支護設計。 第六節 U型鋼棚、U型鋼棚+錨索支護剛性規定1.工作麵掘進前,必須先敲幫問頂後打設超前臨時支護,刷梁道期間,施工人員必須站在打設超前臨時支護下方,且前探梁要隨刷隨移,始終保持前探梁一端緊跟煤壁牆,嚴禁空頂作業。
2.架棚巷道支架構件、配件齊全;巷道架棚時,支架腿應當落在實底上,柱窩深度不小於設計值;支架與頂、幫之間的空隙必須塞緊、背實。可縮性金屬支架應當采用金屬支拉杆,並用機械或者力矩扳手擰緊卡纜螺栓。
3.U型棚立柱斜度不大於1°,水平巷道支架前傾後仰不大於1°,傾斜巷道每增加5°支架迎山角增加1°
4.錨索滯後臨時支護、永久支護的距離不超過10m,在保證施工安全的前提下,確保錨索支護的及時性。
5.施工區隊必須按規定進行礦壓觀測,觀測點進行編號掛牌管理,建立觀測台賬。生產科及時收集、03manbetx 、處理和反饋礦壓觀測信息;根據圍岩條件變化及礦壓觀測結果,及時修改完善支護設計。 第七節 交岔點施工剛性規定1.施工交岔點前,分管領導必須組織技術、安監、地測和施工單位一起現場勘查,交岔點位置應避開地質構造帶、頂板冒落等區域,應選擇在支護與圍岩穩定地段;施工單位及時編製交岔點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繪製施工放大圖。
2.施工交岔點前,必須對附近巷道進行維護、補強支護,加固範圍距交岔點施工位置不少於5m;交岔點必須設置頂板變形觀測點,並掛牌管理。
3.煤巷架棚支護施工交岔點,必須提前1-2天對交岔點的頂板及下一步開口位置進行煤層注水,交岔點施工期間及時進行頂板超前管控和臨時支護,必須保證施工人員的後路暢通,嚴禁空頂作業、嚴防冒頂。施工交岔點前,必須對交岔點前後3m範圍內的支架頂幫進行各不少於兩排的連鎖固定。 第八節 局部通風及瓦斯管理剛性規定
1.岩巷工作麵風筒出口距離迎頭距離不超過10m,煤巷工作麵風筒出口距離迎頭距離不超過5m。
2.局部通風必須雙風機、雙電源,並采用“三專”供電。
3.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吊掛在距離迎頭不超過5m的巷道中線位置。
4.
5.煤巷內嚴禁進行電氣焊、砂輪機切割等作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