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八條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龍門煤礦。
附錄一:作業01manbetx 封麵格式
附表一:作業01manbetx 貫徹記錄樣表
附表二:作業01manbetx 補充貫徹記錄樣表
附表三:作業01manbetx 月度貫徹記錄樣表
附表六:作業規程複審記錄
附表七:作業規程局部修改(補充)記錄
附表八:作業規程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附錄一
×× 煤礦××作業規程
編號:采煤(掘進)-年號-序號
工作麵名稱:
施 工 區 隊:(蓋章)
編 製 人:
施工負責人:
分 管 礦 長:
總 工 程 師:
批 準 日 期: 年 月 日
執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題目為小初宋體字,其餘部分為小二號宋體字)
×× 煤礦××作業規程
編號:采煤(掘進)-年號-序號
工作麵名稱:
施 工 區 隊:(蓋章)
編 製 人:
施工負責人:
分 管 礦 長:
總 工 程 師:
批 準 日 期: 年 月 日
執 行 日 期: 年 月 日
(注:題目為小初宋體字,其餘部分為小二號宋體字)
會 審 意 見
會審單位及人員簽字
生 產: 年 月 日
地 測: 年 月 日
通 風: 年 月 日
機 電: 年 月 日
調 度: 年 月 日
安 全: 年 月 日
企 管: 年 月 日
供 應: 年 月 日
分管副總 工程師: 年 月 日
分管礦長: 年 月 日
總 工程師: 年 月 日
(注:題目為二號宋體加粗,其他為四號宋體,具體單位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一、存在主要問題
二、落實意見
(注:四號宋體,會審意見必須打印,統一編號。嚴禁出現手寫稿,嚴禁標注會審單位。)
會審單位及人員簽字
生 產: 年 月 日
地 測: 年 月 日
通 風: 年 月 日
機 電: 年 月 日
調 度: 年 月 日
安 全: 年 月 日
企 管: 年 月 日
供 應: 年 月 日
分管副總 工程師: 年 月 日
分管礦長: 年 月 日
總 工程師: 年 月 日
(注:題目為二號宋體加粗,其他為四號宋體,具體單位根據各單位實際情況確定)
一、存在主要問題
二、落實意見
(注:四號宋體,會審意見必須打印,統一編號。嚴禁出現手寫稿,嚴禁標注會審單位。)
內容摘要
附表一
作業規程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貫徹時間: 年 月 日 班次: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作業規程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貫徹時間: 年 月 日 班次:
參加人員 | 參加人員 |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1 | 21 | ||||||
2 | 22 | ||||||
3 | 23 | ||||||
4 | 24 | ||||||
5 | 25 | ||||||
6 | 26 | ||||||
7 | 27 | ||||||
8 | 28 | ||||||
9 | 29 | ||||||
10 | 30 | ||||||
11 | 缺席人員 | ||||||
12 | 序號 | 姓名 | |||||
13 | 1 | ||||||
14 | 2 | ||||||
15 | 3 | ||||||
16 | 4 | ||||||
17 | 5 | ||||||
18 | 6 | ||||||
19 | 7 | ||||||
20 | 8 | ||||||
應到人數: 人 實到人數: 人 缺席人數: 人 |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表二
作業規程補充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作業規程補充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參加人員 | 參加人員 | ||||||
貫徹時間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貫徹時間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表三
作業規程月度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貫徹時間: 年 月 日 班次:
參加人員 | 參加人員 |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1 | 21 | ||||||
2 | 22 | ||||||
3 | 23 | ||||||
4 | 24 | ||||||
5 | 25 | ||||||
6 | 26 | ||||||
7 | 27 | ||||||
8 | 28 | ||||||
9 | 29 | ||||||
10 | 30 | ||||||
11 | 缺席人員 | ||||||
12 | 序號 | 姓名 | |||||
13 | 1 | ||||||
14 | 2 | ||||||
15 | 3 | ||||||
16 | 4 | ||||||
17 | 5 | ||||||
18 | 6 | ||||||
19 | 7 | ||||||
20 | 8 | ||||||
應到人數: 人 實到人數: 人 缺席人數: 人 |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表四
安全技術措施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貫徹時間: 年 月 日 班次:
參加人員 | 參加人員 |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序號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1 | 21 | ||||||
2 | 22 | ||||||
3 | 23 | ||||||
4 | 24 | ||||||
5 | 25 | ||||||
6 | 26 | ||||||
7 | 27 | ||||||
8 | 28 | ||||||
9 | 29 | ||||||
10 | 30 | ||||||
11 | 缺席人員 | ||||||
12 | 序號 | 姓名 | |||||
13 | 1 | ||||||
14 | 2 | ||||||
15 | 3 | ||||||
16 | 4 | ||||||
17 | 5 | ||||||
18 | 6 | ||||||
19 | 7 | ||||||
20 | 8 | ||||||
應到人數: 人 實到人數: 人 缺席人數: 人 |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表五
安全技術措施補充貫徹記錄
主持人: 貫徹人: 貫徹地點:
參加人員 | 參加人員 | ||||||
貫徹時間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貫徹時間 | 姓名 | 簽字 | 成績 |
(表格字體為五號宋體)
附表六
作業規程複審記錄
複審時間 | 施工單位 | |||||||
規程名稱 | ||||||||
複 審 意 見 |
||||||||
複審參加人員 (簽名) |
××科 | ××科 | ××科 | |||||
××科 | ××科 | ××科 | ||||||
副總師 | 副總師 | 副總師 | ||||||
副總師 | 副總師 | |||||||
總工程師: |
附表七
作業規程局部修改(補充)記錄
修改時間 | 施工單位 | |||||
規程名稱 | ||||||
修改(補充) 原因 |
填寫內容一般為:落實×月×日××(單位部門)檢查提出的修改或補充意見;落實×月×日作業規程複審提出的修改或補充意見…… | |||||
原內容 (位置) |
||||||
修改(補充) 內容 |
||||||
審批意見及 簽名 |
審批意見: (簽名欄:根據具體修改內容設置需要審批簽名的科室及人員) |
|||||
××科 | ××科 | |||||
副總工程師 | 副總工程師 | |||||
總工程師 |
附表八
作業規程檢查標準及評分辦法
檢查單位: 作業規程名稱: 施工單位: 編製人:
檢查內容 | 檢查標準 | 檢查方法 | 扣分及扣分原因 | 得分 |
1、封麵及目錄(5分) | 作業規程要求使用統一封麵及目錄,並按照規定進行編號,加蓋施工單位公章,封麵簽字及日期必須為手寫,審批簽字及日期正確。作業規程有內容及編碼與實際相符的目錄。 | 未使用統一的封麵本小項不得分;其它與標準不符的,一處扣2分;目錄中排版及字體要求與標準不符的,一處扣1分,缺章少節的一處扣1分,頁碼與內容實際不符的一處扣1分。 | ||
2、會審簽字及會審意見(10分) | 作業規程會審意見使用規範統一的表格,有關會簽單位、人員齊全,會審意見使用電腦打印,有針對會審意見的落實意見;會審意見內容完善無漏洞錯誤。 | 未使用規範統一的格式扣2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會審意見未使用電腦打印扣2分,會審、批準及執行日期互相矛盾,有一處扣2分;無針對會審意見的落實意見扣3分,落實意見缺少針對性,每發現一處扣1分。無會審意見(意見錯誤或漏洞較大)或無針對會審意見的落實意見,該小項不得分。 | ||
3、作業規程編製內容(60分) | ①作業規程編製章節齊全,不得缺項;(5分) ②文字、圖表清晰,文字大小、行間距規格統一,各項參數使用正確,公式引用和計算正確;(20分) ③各類圖紙齊全,斷麵圖、剖麵圖、平麵圖按比例繪製,剖麵圖、平麵圖及其他圖紙有指北針,文字、符號標注及計量單位標注正確;(15分) ④內容敘述完整、簡練,用語規範,無重複內容,無錯別字及病句,無標點符號錯誤,每頁有審批人員簽字。(20分) |
①缺少一項該小項不得分。 ②一處文字、圖表不清晰扣2分,文字大小及行間距不統一扣一處2分,有一處參數使用不正確扣2分,圖表和文字描述不一致一處扣1分,公式計算錯誤一處扣2分。 ③缺少一項圖紙扣5分,未按比例繪圖,一處扣2分,標注錯誤一處扣1分;一處未使用指北針扣3分,圖例錯誤或缺少圖例一處扣2分,計量單位錯誤一處扣1分。 ④一處內容錯誤扣2分,內容敘述不完善,沒有針對性和操作性一處扣2分,沒有使用規範用語或術語一處扣1分,有一個錯別字扣1分,有一處病句扣2分,標點符號錯誤一處扣0.5分,缺少審批人員簽字一處扣1分。 |
||
4、貫徹記錄及考試 (10分) |
有規範、完整的作業規程貫徹記錄,明確主持人、貫徹人、貫徹地點、貫徹時間,貫徹人員簽字、人員工種以及考試分數記錄齊全;有完整、針對性的作業規程考試試卷,有批改。(10分) | 無貫徹記錄及無針對性的考試試卷該小項不得分,貫徹記錄不全一處扣0.5分,貫徹人員有一人未貫徹扣0.5分,有一人不統計分數扣0.5分,作業規程後未附貫徹記錄扣0.5分;缺一人試卷扣2分,試卷批改不規範一處扣1分,現場抽查有一人對作業規程主要內容回答不正確扣1分。 | ||
5、複查意見(5分) | 有切合實際的作業規程複查意見,每月一次複查,有總工及有關單位人員會簽。 | 沒有作業規程複查意見該小項不得分,缺一次扣1分,發現內容有一處錯誤扣1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貫徹缺少主持人、貫徹人、時間、地點等,每缺一項扣1分,有一人未貫徹扣1分。 | ||
6、安全技術補充措施(10分) | 及時編製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補充措施,按照規定進行標號,並及時進行貫徹。(10分) | 每缺少一項安全技術補充措施,該小項不得分;措施內容不全或編製錯誤,發現一處扣1分,缺少涉及會簽單位及人員簽字,每有一處扣1分,貫徹缺少主持人、貫徹人、時間、地點等,每缺一項扣1分,每缺少一人貫徹簽字扣1分。 | ||
合計 | 100分 |
檢查人: 檢查日期:
上一篇:
龍門煤礦作業規程複審與檢查
下一篇:
龍門煤礦安全技術措施審批製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