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則
第一條安全生產是關係到國家和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的大事,落實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是做好安全工作的關鍵。為認真貫徹落實“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失職追責”要求,強化各級安全生產主體責任落實,確保礦井安全生產。根據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關於落實煤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指導意見》(煤安監行管〔2020〕30號)指導文件和省、市各級指示精神,結合我gongs實際,特製訂本製度。
第二條企業安全生產工作開展嚴格貫徹執行“五落實五到位”要求,牢固樹立紅線意識,底線思維,確保安全生產持續穩定。
第三條企業法定代表人是本企業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企業的各級領導、管理人員和各職能部門、各生產輔助單位及各崗位職工,必須對各自工作範圍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