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電科材料考核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機電科材料考核員是機電材料考核的直接責任者,負責全礦機電材料的考核管理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煤礦安全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安全資格證。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三條 按時參加技術培訓,不斷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四條 執行《煤礦安全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
第五條熟練掌握煤礦各類機電材料的技術知識,熟悉各種機電材料的有關參數和所存放位置。
第六條負責各種機電材料的考核、統計。。
第七條 負責各種機電材料交接、驗收工作。
第八條負責各類機電材料備品、備件的統計工作。
第九條 負責各類機電材料現場的正常使用。
第十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第十二條完成科室達的有關安全風險管控的工作任務,履行相應的職責。
第十三條積極參加機電設備專項檢查,對查出的問題積極督促單位整改,消除隱患。
二、責任追究
第十四條 在分管範圍內未執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在分管範圍內未落實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六條在分管範圍內未按時參加技術培訓,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主要責任。
第十七條在分管範圍內違背《煤礦01manbetx 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八條在分管範圍內未掌握煤礦井下各類機電材料的專業技術知識,不熟悉各類機電材料的有關參數和所存放位置,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十九條未統計各類機電材料的考核工作,機電科材料考核員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二十條未執行機電材料的審批製度,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主要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未協助機電科領導做好機電材料的考核管理工作,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未對機電材料進行動態管理,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三條 未協助機電科領導搞好機電材料的專項檢查工作,機電科材料考核員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四條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輕重按有關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或經濟處罰;構成犯罪的,應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