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辦公室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綜合辦主任是全礦的文秘工作、部門關係協調和辦公室及其直管單位費用審核把關的主要責任者。必須嚴格依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致力於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積極構建以人為本,文明和諧的氛圍,促進全礦安全形勢的健康穩步發展。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 認真負責處理日常安全方麵的事務工作,協調領導了解和掌握黨和國家的安全方針、政策、法規及上級安全指示的貫徹執行情況。
第二條負責辦公室全麵的安全工作,搞好文秘收發、車輛接待等組織領導工作,嚴格按政策辦事。
第三條 組織參加有關安全會議,並參與調查研究,做好各種安全會議的準備和會後落實催辦工作,及時向領導傳遞信息和反饋各方麵的情況。
第四條協助領導協調好部門之間的關係,搞好全方位工作落實。全麵、細致地抓好安全工作。
第五條搞好辦公室思想作風、業務和環境建設,保證辦公室範圍內不出現任何安全問題。
第六條定期召開辦公室安全工作會議,製定目標,采取措施,健全製度及各種記錄,並總結月度工作,確保各項安全工作的完成。
第七條嚴格遵守保密製度,切實搞好職工隊伍建設,提高全員安全素質。
第八條 抓好綜合辦公室副職人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落實情況的督促檢查,對落實不到位的情況進行督促整改,並與月度績效考核掛鉤。
第九條外出期間,必須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第十條 必須盡職盡責,杜絕本單位“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十一條辦公室的安全工作出現失誤,文秘收發、車輛管理、接待等組織領導工作出現失誤,沒有嚴格按政策辦事,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二條不積極組織參加有關安全會議,不參與調查研究,沒有做好各種安全會議的準備和會後的落實催辦工作,沒有及時向領導傳遞信息和反饋各方麵的情況,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重要責任。
第十三條 沒有搞好辦公室思想作風、業務和環境建設,辦公室範圍內出現了安全問題,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四條沒有定期召開辦公室安全會議,製定目標,采取措施,健全製度及各種記錄,沒有總結月度工作,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沒有嚴格遵守保密製度,造成泄密的,沒有切實搞好職工隊伍建設,全員安全素質不見提高的,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六條外出期間沒有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綜合辦公室主任應負直接責任。
第十七條對上述負主要責任、重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礦職工獎懲規定和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