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辦公室副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綜合辦公室副主任在綜合辦主任的領導下,具體負責接待、文秘等綜合辦日常工作。必須嚴格按照“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致力於企業的安全文化建設,積極構建以人為本,文明和諧的氛圍,促進全礦安全形勢的健康穩步發展。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協助主任做好辦公室的各項安全工作,在綜合辦主任的直接領導下,做好綜合辦的日常工作,保證工作中不出現安全問題。
第二條負責日常車輛安排調度,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安排住宿、就餐等工作,對各類費用進行審核、控製,嚴格按政策辦事,確保不出現任何安全問題。
第三條服從領導安排,為領導做好服務,協助主任協調好與各單位、部門之間的關係,加強與各單位、部門之間的聯係和溝通,搞好工作配合。
第四條做好接待工作的管理與指導,堅持原則,嚴明紀律,秉公辦事。
第五條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第六條嚴格保密製度,做到不泄漏、不失密。
第七條對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要逐級請示彙報,不擅自決定。
第八條必須盡職盡責,杜絕“三違”現象。
二、責任追究
第九條沒有較好地協助主任做好辦公室的各項工作,沒能全麵做好全礦的文秘、接待等工作,出現失誤的,綜合辦副主任應負直接責任。
第十條在日常車輛安排調度,辦公室、會議室的管理,住宿、就餐的安排出現失誤;對用車及各類費用和招待費用審核、控製不嚴的,沒有嚴格按政策辦事,綜合辦副主任應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不服從領導安排,沒有全麵做好服務,沒有協調好與各單位、部門之間的關係,沒有搞好工作配合,綜合辦副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二條 沒有做好接待員、收發員工作的管理與指導,沒有堅持原則,不秉公辦事,綜合辦副主任應負直接責任。
第十三條沒有按時完成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綜合辦副主任應負重要責任。
第十四條不能嚴格保密製度,造成泄漏、失密,綜合辦副主任應負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對工作中出現的疑難問題,沒做到逐級請示彙報,擅自決定,造成後果的,綜合辦副主任應負重要責任。
第十六條對上述負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礦職工獎懲規定和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