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群辦(黨務)副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黨務)副主任是礦井黨務工作的直接責任者,必須熟悉黨務知識,勝任本職工作。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三條協助做好黨支部建設、黨務教育管理及考核工作。
第四條認真做好黨發文件的收發和歸檔工作。
二、責任追究
第五條未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的,管理員負直接責任。
第六條未執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的,(黨務)副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七條未定期黨支部建設、黨務教育管理及考核工作的,(黨務)副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八條 未認真做好黨發文件的收發和歸檔工作的,(黨務)副主任負直接責任。
第九條對上述負直接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