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務科科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財務科科長是礦井財務管理工作的主要負責人,是財務科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必須熟悉礦井安全生產方麵的基本知識,熟練掌握《會計法》、《企業會計製度》及有關財經法規。工作中盡職盡責,切實搞好礦井的財務核算管理工作。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
第二條 嚴格執行《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依法行使會計監督職能,負責礦井會計業務的監督、檢查、指導工作。
第三條 負責組織製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並按規定進行考核。
第四條 嚴格執行會計核算原則,保證會計核算合法運行。
第五條負責各項費用的審核簽字,協調資金來源,合理安排各項支出。
第六條 負責礦井生產安全費用資金的籌集和足額提取,單獨立帳、專款專用,保證礦井安全生產的需要。
第八條組織編製礦井年度及月度財務預算和中期財務成本規劃,建立科學、合理的全麵預算管理製度。
第九條 以會計資料為依據,組織進行年度、季度經濟活動03manbetx ,及時為各級領導提供財務數據和資料,為領導決策提供財務方麵的意見和建議。
第十條結合礦井實際,實施精細管理,組織礦井成本費用的控製及考核工作,增產降耗,節支增效。
第十一條 積極指導礦屬各部門有關財務人員開展工作,定期進行業務和安全工作檢查。積極推動基層單位會計工作規範化,提高礦井財務工作整體水平。
第十二條 嚴格會計人員從業資格審查,所有會計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不得安排無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
第十三條 經常深入基層單位,隨時掌握生產經營狀況,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基層單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
第十四條 參加礦安全辦公會議,貫徹執行礦安全生產指示、指令,強化財務科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五條 負責組織會計人員進行業務學習、政治學習和安全知識的學習,提高思想修養,提高業務水平,強化安全意識。
第十六條 負責本單位的防火、防盜和日常的安全防護工作。
第十七條 外出期間,嚴格請銷假製度、會計工作交接製度,明確專人代行職權。
二、責任追究
第十八條 未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十九條未嚴格執行《會計法》及有關財經法規,對全礦財經業務的監督、檢查不力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條 未組織製定本單位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二十一條 未嚴格執行會計核算原則,保證會計核算合法運行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二十二條 未加強各項費用的審核簽字,協調資金來源,合理安排各項支出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二十三條未及時、足額提取生產安全費用資金或未做到專款專用,影響礦井安全生產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重要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未嚴格執行收支兩條線製度,貨幣資金管理混亂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二十五條未認真組織編製礦井年度及月度財務預算和中期財務成本規劃,建立科學、合理的全麵預算管理製度的,財務科科長負領導責任。
第二十六條未組織好年度、季度經濟活動03manbetx ,為各級領導提供財務數據、資料、意見和建議的,財務科科長負領導責任。
第二十七條未落實精細管理,組織礦井成本費用的控製及考核工作的,財務科科長負領導責任。
第二十八條管理、指導會計人員工作不到位,未定期進行業務及安全工作檢查,致使各部門帳務混亂,財務製度不健全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二十九條對管轄範圍內的會計人員不持證上崗或安排無證人員從事會計工作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條 未經常深入基層單位,掌握生產經營狀況,幫助解決生產經營中的重大問題,促進基層單位降低成本、提高效益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一條 未按時參加礦安全辦公會議或未執行礦安全生產重大決策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二條 未組織會計人員進行業務、政治和安全知識學習的,財務科科長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三條 本單位發生火災、被盜或其他安全02manbetx.com 的,財務科科長負主要責任或領導責任。
第三十四條 科內人員由於自身原因出現安全責任02manbetx.com 的,財務科科長負領導責任。
第三十五條 外出期間未明確專人代行職權的,財務科科長負直接責任。
第三十六條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領導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