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運銷科鏟車司機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鏟車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負責煤場內各類煤產品的裝運、運輸等工作,必須參加特種車輛操作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持證上崗。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三大01manbetx ”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指令。
第二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主要的領導下負責煤質管理和銷售工作,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負責。
第三條認真執行煤質運銷科業務保安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了解崗位安全風險,做好個人職業衛生防護工作。
第四條鏟車司機應經常對機械檢查維修,出現故障應及時彙報並積極維修 , 確保煤炭正常發運 。
第五條對各煤種嚴格按照現場管理人員的要求裝車 ,對黑矸石、次煤、工程煤打堆,嚴禁弄虛作假 。
二、責任追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經濟處罰、警告等處分:
3、鏟車機械出現故障不及時彙報和積極維修,影響煤炭正常發運的;
4、對黑矸石、次煤、工程煤打堆,弄虛作假的;
5、不服從煤場管理的,有營私舞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