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運銷科放倉工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煤質運銷科放倉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第一責任者,配合做好煤炭的發運工作,按規定要求分品種、質量進行放煤裝車。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礦山安全法》、《煤礦安全監察條例》、煤礦“三大01manbetx ”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指令。
第二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主要的領導下負責煤質管理和銷售工作,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負責。
第三條認真執行煤質運銷科業務保安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了解崗位安全風險,做好個人職業衛生防護工作。
第四條放倉要準確及時,按規定要求分品種、質量進行放煤裝車。
第五條熟練操作放倉係統,做到穩、準,盡量減少鏟車的清倉次數。
第六條配合現場管理人員按車輛順序放倉,服務熱情周到,聽從現場人員指揮,堅守崗位。
第七條放倉係統出現故障及時彙報。
二、責任追究
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經濟處罰、警告等處分:
2、放倉時煤種出現錯誤的;
3、現場安全隱患;
4、放倉係統出現故障不及時彙報的;
5、不服從煤場管理的,有營私舞弊行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