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質運銷科業務車駕駛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煤質運銷科業務車駕駛員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者,配合煤質運銷科銷售煤炭用車出發聯係業務。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認真貫徹執行和國家有關的各項法律、法規及有關規定、指令。
第二條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在主要的領導下負責煤質管理和銷售工作,對工作範圍內的安全負責。
第三條認真執行煤質運銷科業務保安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了解崗位安全風險,做好個人職業衛生防護工作。
第四條業務車司機應經常對機械檢查維修,出現故障應及時彙報並積極維修 , 確保車輛的正常運行。
第五條熟悉煤炭發運工作流程及道路交通法規;
第六條熟練駕駛車輛,熟悉出行路線,能夠做到對車輛的日常維護、保養。
第七條嚴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規。
二、責任追究
第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給予經濟處罰、警告等處分:
2、平時工作期間違法亂紀行為的;
3、車輛機械出現故障不及時彙報和積極維修,影響正常運作的;
4、行車過程中出現安全隱患的;
5、開車喝酒駕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