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勤服務中心食堂保潔工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食堂保潔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的直接責任者,負責食堂環境衛生、餐飲具消毒等服務工作,必須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做好本職工作。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嚴格執行《食品衛生》、《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
第二條執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做好風險管控工作,排查隱患,並及時彙報。
第三條按照《食品衛生法》規定,定期查體,如發現患有有礙食品衛生疾病的,及時調離。
第四條負責餐廳內清潔衛生,及時撤回用過的餐飲具,擦清台麵。
第五條 負責保持室內外環境整潔,窗明幾淨。
第六條 負責做好餐飲具的消毒、洗滌、發放使用工作。
第七條負責管理餐廳的桌椅、消毒用具、空調設備。
第八條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
第九條 按規定正確著裝。
二、責任追究
第十條 未貫徹執行《食品衛生法》和《餐飲業食品衛生管理辦法》有關法律、法規,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一條 未執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二條 未定期參加查體的,保潔工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十三條 未搞好餐廳內清潔衛生,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四條餐廳室外環境不整潔,衛生工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十五條 未做好餐飲具的消毒、洗滌、發放使用工作,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六條 不愛護桌椅、消毒用具、製冷設備等一切設施,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七條 未執行交接班製度,衛生工負直接責任。
第十八條 在崗期間工作衣帽穿戴不整潔,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衛生工任負直接責任。
第十九條 發現本礦或本科製定、執行的有關規定與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標準和技術規範不符,沒有及時彙報有關領導,應負重要責任。
第二十條 對於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職工獎懲規定和有關法律、法規給予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