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修廠行車工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2022)
行車工是本崗位安全生產直接責任者,必須熟練掌握相關專業知識並依法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資格證。
一、崗位責任清單
第一條 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做到先安全後生產,不安全不生產。
第二條按規定參加特種作業人員培訓,取得操作資格證後方可持證上崗。
第三條 積極參加有關技術培訓和安全活動,刻苦鑽研業務,熟練掌握有關安全技術01manbetx 01manbetx 對本工程崗位的要求,不斷提高技術素質和業務工作能力,做到應知應會,按01manbetx 正規操作。
第四條嚴格遵守勞動紀律和安全生產規章製度,進入崗位前應穿戴好規定的勞保用品。
第五條 正確使用機器設備,定期定時檢查、維護、保養所用設備,保證安全運行,不得隨意動用他人的設備、工具;各種安全裝置、檢測儀表,警戒標誌,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拆除、改動。
第六條一旦發生02manbetx.com ,應立即采取措施,防止02manbetx.com 擴大,並保護現場,及時報告有關部門。
第七條 每班運行前應按規定的內容和順序對設備進行檢查。其行程限位器聯鎖開關等安全裝置靈敏可靠,鋼絲繩、吊具無損傷,其他項目無問題並試吊後方可操作。
第八條開車前,要將所有控製器手柄置於零位,鳴鈴示警後方可開車;如發生突然停電時,應立即將操作手柄置於停止位置。
第九條工作中要精力集中,聽清或看準信號後方可操作,運行時要時刻觀察下方人員和設備,選好運行路線。
第十條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有關工作。
第十一條拒絕任何人員的違章指揮。
第十二條在上崗期間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衛生個體防護用品配備標準》規定,佩戴安全帽、防塵口罩、耳塞等個體防護用品。
二、責任追究
第十三條未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和技術規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十四條未執行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和各項管理製度,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十五條違背《行車司機安全01manbetx 01manbetx 》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十六條工作中不熟悉行車結構、性能、原理以及維護、保養知識造成經濟損失或人員傷害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或主要責任。
第十七條未正確佩戴勞動防護用品,未做好個人職業衛生管理與防治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十八條 不參加各項安全技術業務培訓的,行車司機負主要責任。
第十九條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給予行車司機警告處分;造成嚴重後果,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違章作業造成安全02manbetx.com 的;
2、對他人屢次違章作業熟視無睹,不加製止的;
3、對重大02manbetx.com 預兆或者已發現的事故隱患不及時采取措施的。
第二十條在事故調查處理、各級組織的安全檢查(監察)審查中,行車司機故意弄虛作假、隱瞞真相的,行車司機負直接責任。
第二十一條 對上述負直接責任、主要責任、重要責任的,應根據情節嚴重程度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批評教育、行政處分、經濟處罰、追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