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切實維護職工利益,將職工人身安全放在第一位,董礦分公司勞人科下發了《董家河煤礦分公司關於職工請銷假的補充規定》,該文件要求:
1.各單位對本單位職工逐一進行造表登記,建立職工網格化基本情況信息庫,確定職工身份證號、居住地址、上下班行走路線、聯係電話和家屬或緊急聯係人工作單位、居住地址、聯係方式;
2.各單位每班要按照“三計”要求確認職工上崗狀況,對未按規定上班人員進行安全確認,由當班值班人員聯係本人確認清楚未到崗原因,做好記錄登記;
3.職工因事請假,基層各單位辦理請假審批手續,同時請假職工必須告知聯係人,單位與聯係人做好電話聯絡,所在單位與職工本人及確定的緊急聯係人每天確認一次,並做好電話錄音;
4.職工如遇突發事情不能按時上班,職工本人和家屬或者緊急聯係人一並向單位告知原因,並做好記錄;
5.職工無故未上班,電話無人接聽或關機聯係不上,各單位必須與家屬和緊急聯係人進行聯係,確認職工人身安全情況,發生人身生命安全必須第一時間報警。
上一篇:
蒲白建莊礦業:“抗擊疫情”黨員不能落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