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工崗位風險告知書
同誌: 編號:
你將從事起重作業,存在著煤塵爆炸、火災、水災、機電(機械傷害、觸電)、運輸、起重傷害、物體打擊、冒頂(片幫)、放炮、瓦斯(爆炸、中毒、窒息、燃燒)、職業病危害等崗位風險,現予以告知。你在作業時務必遵守相關的規章製度、專項工程安全施工方案、安全技術措施,並熟記作業要點及其特性,掌握好相應的安全防範技能;進入作業場所後,要進行重新檢查,發現異常情況和不安全因素必須及時采取有效措施排除:要正確使用和佩戴勞動保護用品,在做好自我防範的同時,還要認真貫徹聯保互保。同時對以下針對性措施必須經常對照執行:
1.經過起重技術及安全培訓,考試合格方可從事起重工作。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行業標準、技術規範。
2.熟悉有關設備安裝、起重、運輸的規定和要求。
3.能夠正確使用各種起重工具,會操作吊運機械。
4.身體狀況適應起重作業。
5.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神集中,上班時不得幹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6.進行起重及搬運作業時必須專人統一指揮,精神集中,嚴禁說笑打鬧。
7.起重機械、工具、卡具和繩索(繩套)等要按規定進行定期檢查試驗,每次使用前應由施工負責人進行一次檢查,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8.在任何情況下,嚴禁用人體重量來平衡被吊運的重物。不得站在重物上起吊。進行起重作業時,不能站在重物下方、起重臂下或重物運動方向等不安全的地方,隻能在重物後方作業。嚴禁用手直接校正已被重物張緊的吊繩、吊具。
9.在輸電線路附近起重作業時,應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雨霧天工作時,安全距離應適當放大。雷雨天氣時,不得進行起吊作業。
10.起重作業場地風力達到6級以上或其他惡劣天氣不能保證安全作業時,起重機應停止作業,風力在4級以上時,不得吊運大件。
11.在井口及進筒中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佩帶合格的保險帶,保險帶的另一端必須拴在牢靠的地點。
12.需站在罐籠或箕鬥頂上工作時,必須遵守下列規定:
(1)在罐籠或箕鬥頂上,必須裝設保險傘和欄杆。
(2)提升容器的提升速度,一般為0.3~0.5米/秒,最大速度不得超過2米/秒。
(3)信號必須安全可靠。
13.依照崗位風險落實本崗位風險管控措施的班檢查,排查治理隱患。
14.崗位風險管控措施的班檢查結果及時彙報,危及人身安全時停止作業。
被告知者簽字: XXXX煤業有限公司
雙防辦
2022年1月5日
此告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作業者本人留存,一份留安全部存檔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