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井下風量分配合理,減少漏風,提高礦井有效風量率,保證井下瓦斯、溫度和風速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現編製井下測風安全技術措施。
1.測風工入井檢查瓦斯時必須穿戴勞動防護用品,佩戴礦燈、自救器、便攜式報警儀,並保持良好的精神麵貌。
2.測風工行走時必須注意安全,斜巷行走時必須在行人台階上行走,並抓好扶手,防止滑倒摔傷;平巷行走時隨時觀察腳下有無絆腳的物料或雜物,行走過程中禁止嬉戲打鬧。
3.測風的過程中必須時刻觀察巷道支護情況,在保證巷道支護安全可靠的情況下方可測風。
4.通防科每10天進行一次全麵測風,采掘工作麵、機電硐室等供風地點風量、風速必須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第一百三十六條規定。
5.通防科根據測風結果及時進行風量調節,進一步完善或調整通風係統,確保礦井通風係統安全穩定、穩定、合理、可靠。
6.測風應在專門的測風站進行。在無測風站的地點測風時,應選擇在巷道無空頂、空幫、支護完好,前後10m無拐彎、無分岔、無障礙物的地點。
7.測風時、風表不能距任何物體小於200mm距離。如發現風流不穩定,應查明原因將問題處理後再重新測定。巷道有車輛運行時,嚴禁測風。
8.測風員必須按《煤礦安全01manbetx 》要求進行定期測風,入井前對所用的儀表進行完好檢查,攜帶完好的儀器儀表下井。
9.根據巷道風速大小,選用合適風速的風表。測風時先將風表的計數器指針回零,測風人員采用路線法或定點法測定,風表在測風斷麵內按規定線路、規定時間均勻移動。每個斷麵至少測3次,取平均值。
10.當通風係統調整時,應及時對全礦風量進行1次測定,為合理調整和分配風量提供依據。
11.測風人員出井後第一時間向調度室彙報測風情況,並及時如實編製測風旬報表報礦總工程師。待總工程師簽字審批後第一時間將測風數據繪製在通風係統圖上。
12.測風人員必須管好、用好、維護好測風儀表,保證完好,正常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