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夯實我礦綜合防塵基礎,進一步改善作業環境,減少粉塵危害,實現我礦可持續發展的戰略目標,鞏固我礦綜合防塵質量達標和優化防塵設施的管理工作,消除不安全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編製如下措施:
1.機電科按照規定定期組織人員對防塵係統檢查,確保礦井防塵係統能正常使用。
2.定期衝刷積塵。礦井停產期間對井下所有的巷道至少每月衝刷1次積塵。井下巷道不得有厚度超過2mm、連續長度超過5m的煤塵堆積。
3.加強粉塵作業場所員工的個體防護。凡是進入粉塵作業場所的員工都應佩帶個體防護用品。
4.建立粉塵測定製度,按國家規定對生產性粉塵進行監測:總粉塵:作業場所的粉塵濃度,井下每月測定2次,地麵每月測定1次;呼吸性粉塵:呼吸性粉塵每個月測定1次。粉塵分散度和粉塵中遊離SiO2含量每6個月測定1次。
5.通防科定期對井下隔爆水棚檢查一次,及時添加隔爆水棚的水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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