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杜絕瓦斯02manbetx.com 的發生,保障礦井的安全生產和職工的生命財產安全,特製定停產期間瓦斯防治措施。
1.主要通風機必須24小時運行,備用風機必須保證完好,當運行風機發生故障時備用風機必須在10分鍾之內啟動運行,防止井下有毒有害氣體積聚。
2.機電科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通風機供電設施進行維護、保養,確保通風設施能正常使用。
3.機電科必須按照《煤礦安全01manbetx 》的規定,定期對主要通風機進行檢測檢驗,確保通風機能正常使用。
4.機電科必須定期對礦井供電係統檢查、維護,確保礦井供電係統可靠,嚴禁出現無計劃停電、停風。
5.通防科每月必須根據井下實際情況,製定礦井風量分配計劃,嚴格按照計劃進行配風,嚴禁出現無風、微風、循環風。
6.通防科至少每10天對礦井進行一次全麵測風,根據測風情況及時調整風機的頻率,確保礦井通風可靠,分流穩定。
7.通防科每周對井下通風設施、反風設施檢查一次,發現通風設施損壞時必須製定措施後及時維修,確保通風設施完好。
8.帶班領導、安全檢查工、瓦斯檢查工每班檢查瓦斯時必須對礦井通風設施完好情況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9.通防科、機電科按照規定每月對主要通風機倒機切換一次,切換後備用風機必須檢查、保養一次,確保備用風機能正常使用,並做好相關記錄。
10.通防科每半年至少對礦井防爆門進行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確保防爆門能正常使用。
11.調度監控室按照規定至少每15天對各類傳感器調校,確保傳感器靈敏、可靠。按照規定對監控設備進行檢查、維護,確保安全監控係統運行正常。
12.生產技術科每10天對井下巷道頂板離層、巷道移近量觀測、03manbetx 一次,發現巷道支護失效、變形嚴重,影響行人、通風時必須製定可行方案措施,經批準後組織人員維修。
13.通防科定期對井下通風巷道檢查一次,發現巷道斷麵尺寸不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時,必須通知生產技術科,由生產技術科製定維修巷道的安全技術措施,經批準後組織人員維修。
14.帶班領導、安全檢查工、瓦斯檢查工每班下井時必須對井下通風巷道進行巡檢,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15.主要通風機24小時必須有專人看守,發現異常及時彙報處理,並做好相關記錄。
二、掘進工作麵瓦斯防治的安全措施
1.通防科負責檢查局部通風機前後的風量、風流情況,負責檢查風筒的敷設管理工作。
2.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風筒接頭漏風、風筒破口必須及時粘補,風筒出風口風量符合《作業01manbetx 》規定要求。
3.瓦檢工每班接班後,必須將所管轄範圍內局部通風機的運轉情況、風筒吊掛、風量情況、管理牌填寫情況,風筒末端出口距迎頭及風筒備用情況全麵檢查一遍,發現問題及時彙報,並督促有關單位進行整改。
4.每天由電工對其責任區域內的局部通風進行切換試驗,發現問題,立即處理,並做好簽字記錄存檔備查。
5.風筒要吊掛平直,拐彎處設彎頭或伸縮節,異徑風筒要設過渡節;巷道內拉鋼絲吊掛風筒,做到逢環必掛,風筒破口要及時補粘。
7.局部通風機在井下連續運轉6個月,由機電科負責全麵檢修一次或升井檢修一次。
8.機電科加強局部通風機的管理工作,確保兩台局部通風機均能正常使用。
9.機電科加強礦井供電管理工作,確保礦井供電係統可靠,嚴禁出現無計劃停電。
三、瓦斯檢查管理的安全措施
1.礦井必須配備足夠數量的瓦斯檢查工,瓦斯檢查工要經過培訓持證上崗。
2.瓦斯檢查必須嚴格執行交接班製度、請示報告製度、巡回檢查等製度。
3.礦井必須按規定製定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並及時根據井下實際情況作出修改;瓦斯檢查地點、時間、次數等必須按照瓦斯檢查點設置計劃執行。
4.瓦斯檢查必須做到“三對口”,嚴禁空班、漏檢、假檢。
5.瓦斯檢查工使用光學瓦檢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並將對照結果及時報告地麵中心站值班員。當兩者誤差大於允許誤差(0-1%,±0.1%;1~2%,±0.2%;2~4%,±0.3%)時,先以讀數較大者為依據,采取安全措施,並必須在8h之內將兩種儀器調準。
6.礦長、礦技術負責人、采掘隊長、通風隊長、工程技術人員、班組長、流動電鉗工等相關人員下井時,必須佩帶便攜式甲烷檢測儀。
四、監測監控管理的安全措施
1.必須建立專門的機構和專業隊伍負責對礦井安全監控係統進行管理,其安裝、使用、維護人員必須經過專業培訓,並做到持證上崗。
2.建立健全安全監控人員崗位責任製、01manbetx 01manbetx 、值班製度等規章製度。
3.礦井應按照《煤礦安全監控係統通用技術要求》、《煤礦安全監控係統及檢測儀器使用規範》和《規程》要求,裝備礦井安全監控係統,且係統“風電、瓦斯電、故障”閉鎖功能完好。
4.安全監測係統必須具有超限自動報警,自動斷電功能,故障閉鎖功能,斷饋電狀態監測、報警、顯示、存儲功能以及防雷保護功能。當電網停電後,係統備用電源必須保證係統正常工作時間不小於2小時。
5.安全監測監控係統的主機應實行雙機或多機備份。當工作主機發生故障時,備用主機能在5分鍾內投入正常運行,且數據不丟失。
6.中心站應保證雙回路供電,並配備不小於2小時在線式不間斷電源,雙回路供電應能自動切換,檢測設備有可靠的防雷電接地裝置。
7.安全監控設備的供電電源必須取自被控製開關的電源側,嚴禁接在被控開關的負荷側。
8.安全監控係統安全裝置安設的種類、數量、地點、位置、報警點、斷電點、斷電範圍、複電點、電纜敷設等都應符合相關標準規定,各種監控設備性能、儀器精度符合要求,井下傳感器、分站實行掛牌管理。
9.甲烷傳感器應垂直懸掛,距頂板不得大於300mm,距巷道側壁不得小於200mm,並應安裝在維護方便,不影響行人、行車的位置。掘進工作麵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風筒異側。
10.安全監控設備必須定期進行調試、校正,每月至少1次。甲烷傳感器、便攜式甲烷檢測報警儀等采用載體催化元件的甲烷檢測設備,每15天必須使用標準氣樣和空氣樣調校1次。
11.安全監控設備發生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在故障期間必須有安全措施。
12.傳感器、分站等安全監控設備備用量不少於應配備數量的20%。
13.監測中心站值班人員必須對當日的監測信息進行03manbetx 整理,存在問題填寫在礦井安全監控係統日報上,報送總工程師、礦長等進行審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