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停產期間及時將工作麵進行保護性封閉,防止采空區遺煤氧化自燃。
2.持續不間斷的向封閉區域進行注氮,降低封閉區域的氧氣含量,防止煤炭氧化自燃。
3.利用+820mA3煤層回風順槽向采空區灌漿,預防采空區遺煤氧化自燃。
4.通防科每周安排人員對封閉區域內的氣體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
5.通防科每周利用束管監測係統抽樣03manbetx 封閉區域內的氣體檢查,發現異常及時采取措施。
6.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通防科安排專人負責檢查封閉區域內的氣體變化情況,根據檢測、03manbetx 結果,及時調整注氮量和管注漿量,預防采空區遺煤氧化自燃。
1.停掘期間保證局部通風機正常運轉,確保掘進工作麵正常通風。
2.帶班領導、安全檢查工、瓦斯檢查工每班對掘進工作麵進行檢查一次,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
3. 掘進巷道內各地點電氣設備按照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的規定配備2台幹粉滅火器和0.2m3沙箱。
4.掘進工作麵消防灑水管路按標準鋪設到位,每隔50m設置一處三通閥門和消防支管,帶式輸送機機頭和機尾設置三通閥門和消防支管,並保證消防係統能正常使用。
5.掘進工作麵帶式輸送機機頭安設帶式輸送機綜合保護裝置,當出現煙霧報警時能夠實現自動灑水。
6.帶式輸送機機滾筒下風側安設煙霧傳感器和一氧化碳傳感器,實時動態監測,進行預測預報。
7.停掘期間掘進工作麵除了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等監控係統以外,其餘的機電必須斷電。
8.通防科定期安排人員對掘進巷道灑水降塵。
9.所有進入掘進工作麵的人員必須熟悉避災路線,發生災害時盡快沿避災路線撤離災區。
10.入井人員必須熟悉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並熟悉作業區域內滅火器材的存放地點。
11.任何人發現火災時,應視火災性質、災區通風和瓦斯情況,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滅火,控製火勢,並迅速報告礦調度室。礦調度室在接到井下火災報告後,應立即按《礦井災害預防與處理計劃》規定通知有關人員組織搶救災區人員和實施滅火工作。
三、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防滅火技術措施
1.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主要通風機要保證正常運行,24小時專人值班,做好風機運轉記錄,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2.在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根據礦山綜合災害治理開挖情況及井下通風需要及時調整礦井總供風量,定期進行全礦井測風,必要時可增加測風頻率。
3.加強礦井通風設施管理,進行定期檢查維護,保證設施完好。
4.加強密閉檢查,確保密閉牆不漏風。
5.每天安排專人對井下各地點通風、瓦斯等情況進行檢查,發現問題,及時彙報處理。
6.在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定期對井下各密閉牆內氣體濃度進行檢查,結合束管監測03manbetx 掌握密閉及采空區有毒有害氣體濃度和溫度,如有變化及時彙報處理。
7.按照規定設置井下各地點的傳感器,並定期標校,確保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傳感器監測數據準確無誤,如遇緊急情況及時彙報處理。
8.加強安全監控、人員定位、通訊聯絡、視頻監視等係統管理,保持正常運行。
9.每班入井作業人員必須按照規定配備便攜式氣體檢測儀及人員定位卡,保證調度室及時掌握入井人員動態。
10.調度監控室要保證有專人24小時值班,如遇井下監控報警異常,及時通知入井人員撤離至安全區域或升井。
11.調度監控室隨時掌握井下檢測監控情況,必要時限製入井人員的數量和行走路線。
12.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隨著剝離範圍的增大、深度的加深,地表漏風通道逐漸增大。為了防止因漏風,造成采空區遺煤自燃、氣體溢出,威脅井下人員和礦井的安全,在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根據密閉牆的壓差變化情況,及時調整注氮量,並持續不斷的向采空區密閉內注氮,防止煤層自燃、氣體溢出。
13.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通防科安排救護隊、瓦斯檢查工定期對密閉牆、巷道進行檢查,發現有漏風的密閉牆、巷道時及時組織人員堵漏,防止向采空區漏風。
14. 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通防科必須保證灌漿防滅火係統能正常使用,保證能隨時向密閉的采空區進行灌漿防滅火。
15. 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通防科必須保證束管監測係統能正常使用,隨時準備抽氣03manbetx 密閉內的氣體,發現異常,立即采取措施,確保入井人員、礦井的安全。
16.礦山綜合災害治理期間,調度室、監控室24小時不間斷的觀測井下氣體變化情況,發現異常立即通知井下人員升井,待異常解除後方可允許入井。治理期間影響到井下人員安全、礦井安全時必須立即通知災害治理施工單位停止施工,查明原,製定切實可行的方案,並采取有效措施,在保證礦井安全的前提下方可允許繼續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