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試驗方法
1.就地漏電試驗。用試驗按鈕對開關或綜保的檢漏保護裝置進行跳閘試驗。
2.遠方檢漏試驗
在各開關或綜保最遠端的負荷側,按電壓等級接入試驗電(127V用2千歐試驗電阻、660V用11千歐10W試驗電阻,1140V用22千歐10W試驗電阻),試驗電阻的一端接在電源螺栓上,另一端接在接地螺栓上,然後蓋上外蓋,送電觀察開關是否跳閘,如立即跳閘,說明檢漏器動作可靠,試驗完畢後,要拆除試驗電阻,蓋好外蓋,恢複正常供電。
二、作業前的準備工作及安裝要求
1.試驗前,提前將工具、材料、配件準備齊全,檢查其完好,並準備至少2個幹粉滅火器等安全設施。
2.提前一天通知調度室、安全科、通防管理人員、各工作麵等有關單位,安全科檢查防火、安全設施,通防科派瓦檢員檢查瓦斯濃度不超限(小於1%)。
3.實驗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熟練掌握《煤礦井下檢漏器安裝、維護與檢修細則》及《煤礦安全01manbetx 》規定等方麵的理論知識。並具有實際工作能力與經驗。
4.在進行遠方人工漏電試驗的過程中,嚴格執行“嚴禁人員帶電作業”的規定。作業時必須切斷供電電源,並懸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
5.試驗人員在遠方人工漏電試驗前,應由調度室通知各區隊對各自使用的饋電開關檢漏器運行情況進行一次全麵檢查試驗,對雙風機雙電源自動切換開關做一次切換試驗,並作好記錄。
6.試驗前,首先停止上一級開關電源,停電閉鎖,掛好停電牌,並指派專人看管。
7.變電所及掘進工作麵及各試驗地點配電點的局部接地極和輔助接地極應安設良好,符合要求。
8.檢查各外導線絕緣有無破損,各處接頭,接點接觸是否良好,有無鬆動脫落或燒壞現象。
9.內部元件,熔斷器、三相電抗器、指示燈及饋電開關的線圈有無損壞。
10.對要試驗的檢漏繼電器進行一次手動漏電跳閘試驗。
11.試驗人員入井前需對試驗電阻進行阻值確認,阻值準確後方可攜帶入井。
1.試驗時必須由兩名井下電鉗工和一名瓦斯檢查員同時作業。
2.試驗點及所屬範圍內通風必須正常,並經瓦斯檢查員檢測瓦斯濃度,其濃度不得超過0.5%,否則不得試驗。
3.對於通風專用線路的饋電開關、檢漏繼電器,在試驗前應提前請示調度室,得到批準並采取相應措施後方可試驗。
4.在試驗時如發現檢漏繼電器誤動作或失靈,應在現場及時排除故障,恢複正常後再做試驗。故障無法現場排除時應向帶班領導彙報,帶班領導再向調度室彙報。在試驗過程中,派一名電鉗工在變電所等候觀察,試驗點派專人與變電所聯係試驗情況。當漏電試驗跳閘後應馬上聯係好恢複正常供電,並填寫詳細記錄。
5.在最遠點的真空開關中接入試驗電阻試驗時,應注意,試驗電阻的引線與各相導線必須保持足夠的安全距離,以免發生弧光短路。
6.試驗人員中瓦檢員需攜帶一隻幹粉滅火器,同時必須熟悉操作方法,可以應付出現的突發情況。
7.在調試、檢測及排除故障時,應嚴格執行停送電製度。尤其變電所值班人員必須詢問清楚是停電的人後方可送電,不得出現誤送。
8.操作人員必須帶絕緣手套,絕緣用具齊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