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加強井下注氮管理,根據《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第271條“采用氮氣防滅火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二)煤礦通風管理部門負責注氮防滅火業務管理,包括編製年、季、月注氮工程計劃,檢查工程實施情況,總結03manbetx 注氮防滅火效果,研究和改進注氮技術方案,使用單位負責製定注氮施工安全技術措施等內容。
(三)地麵製氮機房必須懸掛便攜式瓦斯氧氣兩用儀報警儀,隨時監測機房氧氣變化情況,若發現氧氣濃度低於20%時,立即撤離機房所有人員,同時,注氮機司機向煤礦調度彙報,關停製氮機。每次關停製氮機,製氮機司機必須向煤礦調度彙報,做好相關記錄。隻有當氧氣濃度大於20%後,方可恢複作業。地麵製氮機房及相關設備由機電管理部門負責定期維修、維護,製氮司機每天必須將井下注氮地點和注氮量、流量、壓力、濃度以及設備運行情況等向煤礦調度進行詳細彙報,認真做好記錄。
(四)井下注氮管路沿棚梁吊掛平直並與供電線路分開。機電管理部門每天必須安排專人對注氮係統進行巡回檢查,發現漏氣、管路損壞等及時處理,確保注氮係統運行穩定可靠。
(五)煤礦通風管理部門每天安排專人對所管轄的注氮管路進行巡回檢查,特別是對正在進行注氮地點的管路進行詳細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巡檢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氧氣兩用儀和一氧化碳報警儀。
(六)煤礦通風管理部門每天安排專人到注氮地點觀測檢查,觀測人員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氧氣兩用儀和一氧化碳報警儀,觀測檢查時,必須將儀器懸掛在觀測地點棚梁下方,檢查管路、閥門完好和注氮地點各種有害氣體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通風、調度室彙報,然後安排人員采取停止注氮或關閉上一級管路閥門等措施進行處理。
(七)井下製氮機必須安設在有獨立回風係統的巷道內,按照相關規定安設傳感器。注氮設備安設地點要求頂板完整、支護良好、無雜物堆積、無淋水和粉塵飛揚的地點,保證安裝地點風流暢通,不得妨礙人員作業和行走,盡可能選擇在用不可燃材料支護的巷道內。
(八)煤礦采取注氮防滅火措施時,製氮機和配套空壓機安設點必須形成獨立的通風係統,設備入井時由機電副礦長和總工程師進行審批。
(九)煤礦要對疏放水采空區、氧氣濃度大於7%的已封閉采空區和氣體異常的采空區實施注氮。
(十)注氮防滅火係統必須完善、可靠,管路等設施必須滿足以下要求:
1.輸氮管應具有良好的氣密性和足夠的機械強度,經過防腐處理。
2.管路的鋪設應盡量減少拐彎,要求平、直、穩。
3.注氮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考試合格,方可上崗。
4.必須建立注氮設備01manbetx 01manbetx 、工種崗位責任製、注氮設備維護檢修01manbetx 等規章製度。
5.製氮機運行期間操作人員要每小時檢查注氮機出口的氧氣、流量、溫度等參數,作好記錄,每天對注氮機取樣進行化驗03manbetx ,確保注入的氮氣濃度不小於 97%。瓦斯檢查工每班至少對注氮硐室檢查1次,確保作業環境安全。
6.煤礦需定期對注氮設備進行保養和維護,確保設備運行正常。
7.注氮機配套的空壓機,需按照要求進行檢驗,確保設備完好。
(十一)采煤工作麵采用隨采隨注的注氮方式時,要針對采空區氧化帶範圍實施注氮,一旦工作麵回風隅角氧氣濃度開始降低,應停止注氮。(十二)正在開采的采煤工作麵采空區進行注氮。
1. 煤礦通風管理部門必須編製注氮設計和安全技術措施,設計必須對管路敷設、注氮位置以及注氮參數等進行詳細的計算和規定,措施必須要求采煤工作麵區域內的氧氣濃度符合《煤礦安全01manbetx 》(2016)規定。采煤工作麵專職瓦斯檢查工必須攜帶瓦斯氧氣兩用儀,隨時監測工作麵氧氣變化情況,若發現氧氣濃度低於20%時,立即撤離工作麵所有人員,同時,向調度室彙報,關停製氮機停止向采空區注氮。隻有當氧氣濃度大於20%後,方可恢複作業。
2. 煤礦通風管理部門利用束管監測係統每班對采空區氣體成分進行03manbetx ,出具報表由煤礦分管領導進行審批。若出現異常情況,立即製定措施和方案,進行處理。
(十三)其它采空區密閉注氮。
1.煤礦通風管理部門必須編製注氮安全技術措施,明確注氮地點,每天安排專人到注氮地點進行觀測檢查,必須攜帶便攜式瓦斯氧氣兩用儀和一氧化碳報警儀,必須將儀器懸掛在觀測地點棚梁下方,檢查管路、閥門完好和注氮地點各種有害氣體情況,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調度室彙報,然後安排人員采取措施進行處理。
2.煤礦通風管理部門利用束管監測係統每班對采空區氣體成分進行03manbetx ,出具報表由分管煤礦領導進行審批。若出現異常情況,立即製定措施和方案,進行處理。
3.測風員每周必須對井下所有密閉內各種有害氣體進行一次檢查,做好記錄。
(十四)對完成永久封閉的采煤工作麵應實施注氮予以惰化,直至采空區氧氣濃度降到 5% 以下,方可停止注氮。
(十五)煤礦應建立健全注氮防滅火基礎資料管理,包括:注氮係統圖、注氮台賬、注氮設備運轉記錄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