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礦井下運輸工作人員作業站位
管理
1、斜坡運輸時,所有人員應立即撤離斜坡或撤至躲避硐中,平巷運輸時,應在巷幫距軌道的寬度不低於1.0m處等待車輛通過後再行走或作業。
2、人力推車時,應站在車輛的後方,手扶礦車扶手、框架或物料末端,嚴禁站在軌道上、車輛兩側、手扶在物料的突出部位推車。
3、無極繩絞車運輸期間,如需要跟車的,應在措施中明確規定,並且跟車人員應站在梭車上方側5~15m的地點跟車(平巷為後方),其他人員不允許在絞車鋼絲繩運行的範圍內。
4、處理車輛掉道時,應站在車輛上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外操作,嚴禁站在車輛下方側、車輛傾倒及移動範圍內處理。
5、皮帶打料期間,巷道中人員應在硐室中躲避或撤至警戒線以外,嚴禁在運輸通道內人行道行走或逗留;皮帶、刮板運輸機運行期間,不允許從其上邊拿取或放入任何東西,必須拿取或放入東西時要先采取停機措施。
6、物料卸車時,人員應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外,嚴禁站在物料前行及下落範圍內。
7、需要跨越有車輛停放的軌道時,應繞過礦車,摘掛車輛插銷時,應側身摘掛,嚴禁跨越臨時停放的車輛或將身體除手臂以外任何部位伸到礦車之間摘掛插銷。
8、大巷行走過程中有車輛通過時,應站在距軌道寬度不低於1.0m的巷幫側等待車輛通過,嚴禁在大巷中與車輛同行或逆行。(摘錄自煤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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