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公司烏東煤礦 “重拳”出手、層層壓實安全培訓責任
為進一步提高安資證及特種作業人員取證通過率,提升培訓質量,壓實各級管理人員培訓責任,突出抓好“三年專項整治”工作落地,切實強化安全培訓管理。近日,國家能源集團新疆能源公司烏東煤礦“重拳”出手,對一季度經考試未取得安資證及特種作業資格證的培訓人員和相關責任人進行了考核通報。
據了解,烏東煤礦一季度安資證及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共 34 人,參加本次持證考試33 人,經考試合格取證 22 人,考試不及格未能取得證的有11人,曠考1人,持證考試通過率為65%,未通過率為35%。
本次考試暴露出培訓人員對考試不重視,未每日進行學習及練習,基層各單位作為培訓主體責任部門,未認真督促落實培訓人員進行每日學習及複習;礦組織人事部未對持證培訓考試人員學習情況進行跟蹤落實學習,未按時組織現場模擬考試等問題,依據《烏東煤礦安資證及特殊工種培訓考試考核管理辦法》相關規定,對考試不及格人員各考核500 元,學費自理,調整取證人員崗位,對相關單位主要負責人及職教聯絡員做出了相應的考核。同時,礦組織人事部作為礦安全培訓主要負責部門,在本次特種作業工種取證培訓過程中管理鬆懈,對主任考核300元,職教專員考核200元。
《通報》要求,各單位主要負責人作為培訓工作第一責任人,要監督落實本單位培訓人員學習情況,督促培訓人員每日學習複習,及時參加考試工作;培訓取證人員必須主動學習、加強技能學習和知識的複習,主動配合考試;礦組織人事部要認真履行安全教育培訓責任,監督落實培訓人員學 習情況,按時組織人員進行每周一考,嚴格落實考核製度,確保礦井安全生產工作持續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