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總經理李小江負責公司所屬礦山企業的安全設施檢查、措施審批、隱患排查和整改落實等工作。
總工程師吳中明負責公司所屬礦山企業的安全監督檢查和技術管理等工作。
安全生產部部長李增峰負責公司所屬礦山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等工作。
(四)事故工作麵情況
1.工作麵布置
Z14-2W01綜采工作麵位於中央一采區邊界向斜東翼,副斜井以西約1223m處,采用走向長壁後退式綜合機械化采煤,一次采全高,全部垮落法管理頂板。工作麵標高+1150-+1200m,地質儲量40.6萬噸,煤層平均傾角32°,厚3.27m,該工作麵兩順槽2015年前已完成施工,工作麵成“外寬內窄”、“倒喇叭”形,兩順槽走向長度1035m,工作麵斜長86m-107.8m,安裝有55架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
《Z14-2W01綜采工作麵上端頭及超前段支護的安全技術措施》中規定在回風順槽下幫距離0.3m位置施工1排外注式單體液壓支柱+鉸接梁支護,實際煤礦采用第56架基本液壓支架代替端頭支架進行支護,回風順槽超前支護采用4架ZY9000/20/42D型綜采液壓支架頂部焊接三角形斜梁(鋼板厚度20mm)的方式(見圖1)對巷道頂板進行支護。
圖1
2.事故地點情況
事故地點位於Z14-2W01綜采工作麵回風順槽,距工作麵23.5m超前支架處。
事故發生地點的超前支架已卸載,頂梁距離頂板最小距離0.7m,最大距離1.6m,超前支架底座前2.5m處有從支架頂部滑落的三角形斜梁,長1.82m,寬1.5m,高0.7m,重約900kg,三角形斜梁底座有焊印,支架頂梁上無螺栓孔,支架與三角形斜梁靠上幫處有一鐵質工具箱(見圖2);Z14-2W01綜采工作麵存在19.1㎡的空頂範圍。其餘詳見《現場勘查報告》。
圖2
3.回風順槽超前液壓支架改造情況
2021年2月1日至3日吐魯番市發展和改革委到該礦檢查時提出:Z14-2W01綜采工作麵回風順槽未按設計要求進行支護。
2021年2月6日下午,王廣林(盤吉煤礦原董事長,2021年6月份被免去一切職務)組織召開支護方案技術論證會議,會議決定:Z14-2W01綜采工作麵采用5架現有的ZY9000/20/42D型綜采液壓支架進行頂部加裝三角形斜梁,暫時代替端頭支架和超前支架支護工作麵上端頭及超前支護段。安排屈生銀負責斜梁的製作,賽買提江·肉孜負責圖紙及現場監督製作和安裝,綜采隊負責運輸、安裝,機運隊機修工郭瑞元和於全民協助進行井下焊接。
按照工作安排,機運隊於2021年2月6日-9日在礦井綜合維修車間加工了10套三角形斜梁,並於2月10日中班和2月11日夜班由賽買提江·肉孜監督,於全民和郭瑞元在回風順槽采用焊接的方式將三角形斜梁固定在ZY9000/20/42D液壓支架頂部。
2021年2月26日,鄭州煤礦機械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出具的《托克遜縣盤吉煤業有限公司ZY9000/20/42D液壓支架應用於回風順槽情況說明》,確定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的支護強度滿足使用要求;2021年2月新疆煤炭設計研究院出具了《托克遜縣盤吉煤業有限公司煤礦安全設施設計修改變更通知書》,確定Z14-2W01綜采工作麵上端頭和工作麵超前采用ZY9000/20/42D型液壓支架頂部加裝可拆卸的斜梁進行支護的方式。
4.煤礦複工情況和勞動組織
盤吉煤礦自2021年4月10日因政策原因一直處於停工停產狀態,2022年1月17日,盤吉煤礦向托克遜縣發展和改革委提出複工申請,1月19日開始進行井下隱患整改,1月26日縣發展和改革委組織了驗收,1月29日縣發展和改革委同意盤吉煤礦複工複產。
事故發生前,Z14-2W01綜采工作麵已回采381m,2022年複工複產至事故發生時,工作麵推進了18m。
礦井實行“三八”工作製,早班9時至17時,中班17時至次日1時,夜班1時至9時,綜采隊早、中兩班各組織17人正常推進,夜班6人檢修,早、中班安排上端頭3人、移架工2人、采煤機司機2人、護纜工1人、下端頭4人、班組長2人、副隊長1人、帶式輸送機司機1人、液壓泵站司機1人。
二、事故經過及救援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