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處正科級安監員(接待、車輛)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
2.協助處領導做好綜合處的日常管理工作,傳達各類相關指示、通知等;
3.做好安康部和公司安全督察小分隊車輛的登記、費用、維修、保養和保險等管理工作;
4.協助做好公司安全會議的通知、會場布置工作;
5.負責上級安全監督檢查人員的接待、安排和車輛等後勤工作;
6.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檢查考核等活動;
7.參加公司組織的領導幹部離任審計;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