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學習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令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指示、規定;協助處領導做好安全管理相關指示、通知的上傳下達工作等。
2.負責安康部相關安全管理製度文件的起草、修訂、流轉、印發、督察等工作;
3.負責公司安全會議的通知、組織和會議材料、會議紀要的編寫、印發等工作;按照上級相關安全會議要求,通知相關人員參加,並做好參會人員信息上報;
4.負責編寫上級安全監督檢查彙報材料,協助做好上級檢查人員的接待、安排工作;
5.整理相關資料,按時做好向上級及機關部室的報送;
6.協助處長組織相關部室對遺留老工傷進行認定;
7.參與公司組織的各種檢查考核等活動;
8.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