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製辦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2.負責編製公司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定崗定編方案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配備方案;按職責權限,負責落實並監督配備符合規定的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3.負責安全機構的設立、撤銷、合並、變更等;負責安全管理人員的任免、變動、調整審核工作。
4.製定定員管理辦法,核定定員,貫徹落實國家和能源集團及義煤公司有關定員工作的方針、政策、規定和標準。監督檢查所屬單位定員管理工作開展情況。
5.嚴格依照相關安全規定,督促指導基層單位安全機構及安全管理人員的配備;督促指導礦井單位加強作業現場勞動組織管理,嚴控入井人數,建立井下人員管理係統,建立健全井下考勤製度,嚴禁超定員組織生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