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服務中心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車輛服務中心主任主要負責車隊的日常工作,負責公務車輛的派遣、維修、鑒定、過路費、燃油消耗、保險、消防安全、人員管理、安全教育、支部建設等工作,是本部門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工作的第一責任人。
1.負責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及各項安全製度的建立和執行。
2.負責組織製定本部門、人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等管理製度。規範公務車輛的使用和管理程序。
3.負責做好公務車輛的日常維護、維修保養、台賬的建立等。做好車輛的維修鑒定工作,保證公司車輛安全生運行。
4.合理調度車輛,保障好企業安全生產、外事接待工作。嚴格車輛費用的管理,確保厲行節約,降低運行成本。
5. 負責駕駛員日常安全教育、培訓以及業務技能、道路安全法的學習。做好本單位各類安全教育等相關工作。
6.負責提高駕駛員素質,服務質量。維護好車輛衛生,保證安全、快捷、準時的服務好安全生產,做到文明行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