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審計部副部長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協助部長組織開展內部綜合審計、財務及經濟責任審計、重點項目、重大工程審計等工作。
1.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2.協助部長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3.協助部長組織進行公司安全費用審計工作。
4.協助部長組織進行公司安全工程項目及設備招議標的審計監督工作。
5.協助部長組織領導幹部離任審計時的安全履職評價工作。
6.參與公司組織的安全督導服務,並做好信息反饋。
7.協助部長組織本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
8.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