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研究院瓦斯研究所瓦斯抽采研究室副主任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1.認真貫徹落實煤礦安全生產方針,國家法律、法規、指令、指示和上級文件精神。
2.負責抽采研究室的事務性工作,協助副所長做好煤與瓦斯突出、瓦斯抽采的技術研究工作。
3.參與組織建立健全瓦斯抽采研究室取樣人員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培訓及考核工作。
4.參與公司所屬低瓦斯礦井的瓦斯等級鑒定工作;參與公司所屬礦井的通風阻力測定工作。
5.負責高瓦斯、突出礦井瓦斯含量測定第三方取樣工作。
6.根據安排參與高瓦斯、突出礦井瓦斯治理技術服務。
7.熟悉瓦斯綜合防治領域的研究動態和發展方向,推進科研成果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