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保中心黨總支書記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
總支書記主持安保中心黨總支全麵工作,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原則,與安保中心主任共同承擔安全生產領導責任,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安全生產職責如下:
2.依據公司層麵的有關製度導向,組織製定、健全、落實本部門、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製等管理製度。
3.組織黨總支領導班子成員研究本單位重點要害部位(含火工品)和消防安全管理宣傳教育培訓工作。
4.參與與公司有直接關聯的各類突發事件和重大活動的安全保衛工作,負責安全保衛、善後處理等工作。
5.在黨和國家及省重大政治活動和重大節日期間,參與製定公司授權的重大事件處置預案,確保安全穩定。
6.督促本部門各科室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參與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製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
7.根據公司的具體指導安排,負責本部門員工的安全培訓和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