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組織建立、健全各級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體係,組織編製落實分管範圍內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規章製度 | 公司所屬各礦井 | 1.組織建立公司安全生產技術管理體係,未建立扣2分。 2.組織編製企業副總工程師、分管部門負責人安全生產責任製,明確分管部門各崗位的責任人員、責任範圍和考核標準;參與審定企業安全生產責任製和規章製度,未編製扣2分。 3.監督落實安全生產技術管理製度、作業01manbetx 、安全技術措施等製定和執行情況,落實不到位扣2分/次。 4.監督落實企業副總工程師及分管部門負責人履行崗位安全職責,落實不到位扣2分/次。 |
10 | 查有關資料 |
2 | 參與編製相關安全生產規劃、年度計劃 | 3.組織編製企業瓦斯治理、內因火災防治、水害防治、衝擊地壓防治等中長期規劃,未編製扣2分。 | 15 | 查相關資料 | |
3 | 組織審批生產和重大災害治理相關計劃、設計、措施、報告等 | 1.組織督導落實所屬煤礦瓦斯等級鑒定、開展煤層突出危險性鑒定、煤層瓦斯參數測定、煤層自燃傾向性鑒定和煤塵爆炸性鑒定工作,未組織落實扣2分。 2.組織編製、審批、檢查防突工作規劃、計劃和措施;組織編製防突計劃、措施及所需的人力、物力、財力保障安排,未編製扣2分。 3.組織編製、審批、檢查瓦斯抽采規劃、計劃、設計、安全技術措施和抽采達標評判報告,未及時審批造成嚴重後果的扣2分/次。 4.組織審批煤與瓦斯突出礦井新水平和新采區防突設計、井巷揭煤防突專項設計、區域預測為無突出危險區的預測結果、區域防突措施的設計、保護層開采效果考察報告、保護效果和保護範圍考察結果、實施區域預測臨界值試驗方案和考察結果的應用、工作麵預測的敏感指標和臨界值的試驗和應、區域預測新方法的研究試驗等,未及時審批造成嚴重後果的扣2分/次。 5.組織審批所屬煤礦生產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設計和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審批煤礦防水煤(岩)柱留設、防治水“一礦一策、一麵一策”措施等。 6.組織審批地麵水文地質物探設計及物探成果;審批底板水防治地麵區域治理設計方案;組織底板水防治區域治理工程驗收。 7.組織審批采掘工作麵衝擊危險性評價報告;審批衝擊地壓煤層采空區內留有煤柱安全性論證報告;審批開采具有衝擊地壓危險的急傾斜煤層、特厚煤層時,製定的防衝專項措施,未及時審批造成嚴重後果的扣2分/次。 8.組織審批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安全技術措施,未及時審批造成嚴重後果的扣2分/次。 9.組織審查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未及時審查造成嚴重後果的扣2分/次。 |
20 | 查有關資料 現場落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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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組織開展分管範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 | 1.組織開展分管範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未及時開展的扣2分/次。 2.督促落實所屬煤礦重大危險源的安全管理措施;審批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重大02manbetx.com 隱患治理方案,並督促落實。 3.監督檢查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瓦斯管理預警03manbetx 處置工作的落實情況,未督導落實的扣2分/次。 4.負責檢查分管工作範圍內的安全生產工作,對不符合安全規定及職業衛生要求的行為,進行製止;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風險管控與02manbetx.com 隱患的排查治理工作;製止采場布置、采掘接替等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發現後及時製止的扣2分/次。 5.製止超通風能力生產、瓦斯超限作業、不執行防突和防衝措施或措施執行不到位、瓦斯抽采不達標、安全監控係統不完善組織生產等行為,發現後及時製止的扣2分/次。 6.製止受水害威脅的采掘工作麵未采取防治水措施或措施執行不到位、防排水係統不符合規定組織生產行為,發現後及時製止的扣2分/次。 |
10 | 查有關資料 | |
5 | 推廣應用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 | 1.負責煤礦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的推廣應用;組織審批新技術、新材料、新裝備、新工藝入井試驗的安全技術措施並監督實施,未開展的扣2分/項。 | 15 | 查有關資料 | |
6 | 定期組織召開相關專題會議 | 1.每季度至少組織召開1次防突、防衝和水害防治專題會議,每季度至少1次到現場檢查防突、防衝措施的落實情況,未定期開展的扣2分/次。 | 10 | 查有關資料 | |
7 | 督導礦井製定應急預案並及時演練,參與02manbetx.com 搶險救援 | 1.督導所屬煤礦(涉煤子、分公司)編製安全生產02manbetx.com
應急救援預案,未製定的扣1分/次。 2.協助調查和處理生產安全事故,采取措施組織事故搶救,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生產安全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未按要求參與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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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1.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履職不到位的扣2分/次。 2.督促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督導不到位的扣2分/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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