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律法規等; | 分管部室 | 未貫徹執行的扣10分。 | 10 | 查相關記錄、資料。 |
2 | 參與編製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產業規劃; | 公司 | 未參與編製公司戰略發展規劃、產業規劃扣10分。 | 10 | 查相關記錄、資料。 |
3 | 參與公司法律事務等工作; | 公司 | 未參與公司法務工作,扣20分。 | 20 | 檢查相關資料。 |
4 | 參與對涉及安全生產的公司規章製度、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審議,提出合理化建議; | 相關單位 | 未參與對涉及安全生產的公司規章製度、合同按照相關法律規定,進行審議的,扣30分。 | 30 | 查相關記錄、資料。 |
5 | 參與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訴訟案件進行正確處理、處置; | 公司 |
未參與對涉及安全生產的法律訴訟案件進行正確處理、處置;扣20分。 | 20 |
查閱相關資料。 |
6 | 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公司 | 未履行法律法規和公司內部管理製度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扣10分。 | 10 | 查看相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