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測處副處長(測量、地質環境、礦權)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考核標準
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 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參與編製地測防治水係統安全生產責任製、規章製度。 | 公司所屬生產礦井 公司所屬生產礦井 |
3、未按要求時間完成,一次扣2分。 | 10 | 查閱相關資料。 |
2 | 參與審查所屬煤礦防隔水煤(岩)柱、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等工程設計。 | 1、未按要求審查煤礦防隔水煤(岩)柱一次扣2分; 2、未按要求審查地質、水文地質補充勘探工程設計,一次扣2分; 3、審查、批複相關設計不及時,一次扣1分。 |
6 | 查有關資料。 | |
3 | 參與審查礦井生產地質報告、建井地質報告、地質或水文地質補勘報告、礦井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礦井水文地質類型劃分報告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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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查有關資料。 | |
4 | 負責地測防治水安全生產標準化中礦井測量和技術管理工作。 | 1、未按要求開展測量技術管理工作,一次扣2分; | 5 | 查有關資料。 | |
5 | 督促礦井將各類保護煤柱標繪到圖紙中,製止未經批準擅自開采各類保護煤柱行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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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有關資料。 | |
6 | 監督檢查礦井岩移觀測、重大測量工程設計、巷道貫通、礦圖繪製等業務開展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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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查有關資料。 | |
7 | 負責職責範圍內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工作。 | 未按要求開展排查本專業安全隱患,一次扣3分。 未按要求參與係統隱患排查會;一次扣2分。 對未按要求落實整改公司及上級有關部門所查專業隱患問題,一次扣3分。 |
10 | 查有關資料。 | |
8 | 協助礦井開展地質環境和礦權業務,並對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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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有關資料。 | |
9 | 監督檢查采掘工程平麵圖等測量基礎圖紙、資料、台賬。 | 未按要求檢查礦井采掘工程平麵圖等測量基礎圖紙、資料、台賬,一次扣2分; | 5 | 查有關資料。 | |
10 | 參與編製企業安全生產規劃、年度生產建設計劃;參與編製企業防治水中長期規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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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查有關資料。 | |
11 | 參與檢查礦區雨季“三防”和地表巡查工作。 | 未按要求參與檢查礦區雨季“三防”和地表巡查工作,一次扣2分; | 4 | 查有關資料。 | |
12 | 參加有關地質防治水專題會議,提出測量、礦權重大問題的解決意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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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查有關資料。 | |
13 | 參與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水害專項應急預案演練。 | 未按要求參與綜合應急預案演練、水害專項應急預案演練的,每次扣2分。 | 3 | 查有關資料。 | |
14 | 參與地測防治水係統生產安全與職業病危害防治隱患檢查,並落實解決。 | 1、未按要求參加地測防治水係統生產安全與職業病危害防治隱患檢查,一次扣3分。 | 6 | 查有關資料。 | |
15 | 落實職責範圍內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 | 1、積極落實職責範圍內的安全生產監管監察指令,未按要求整改落實,一條扣1分。 | 2 | 查有關資料。 | |
16 | 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 1、積極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少一項扣1分。 | 2 | 查有關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