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號 | 安全生產責任 | 職責範圍 | 考核標準 | 分數 | 考核辦法 |
1 | 積極主動學習和執行公司及辦公室各類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各類文件及規章製度。 | 個人 | 未及時學習和遵守公司各類安全生產與職業病危害防治的各類文件及規章製度。每次扣15分。 | 15 | 查閱記錄。 |
2 | 負責個人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編製工作,做好個人安全生產工作。 | 個人 | 個人安全生產和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製編製工作未完成。每次扣10分。 | 10 | 查閱記錄。 |
3 | 負責做好電話接聽和日常工作督辦。有效處理電話,郵件,傳真等各種渠道信息做好合理過濾,對上下級(兄弟單位)的來函來電,做好記錄,及時彙報、有效傳達、快速處理。 | 公司機關各部門及所屬各單位 | 1.未及時有效處理電話,郵件,傳真等各種渠道信息的,每次扣5分。 2.未及時做好上下級(兄弟單位)的來函來電,每次扣10分。 3.未做好記錄,及時彙報、有效傳達、快速處理。每次扣5分。 |
20 | 查閱記錄。 |
4 | 負責做好各類安全生產文件、會議通知等工作的發布工作。 | 未及時發布各類安全生產文件、會議通知等工作。每次扣20分 | 20 | 查相關資料。 | |
5 | 負責管理公司行政、黨委及法定代表人(經授權)等印鑒、營業執照工作 | 1.未嚴格按照製度用印,認真做好用印審核和登記,施行“用印申請”“電子流程”“附件”“流水單號”四對照的,每次扣35分。 | 35 | 查閱記錄。 |